2 藥品標準
2.1 正式名
2.2 漢語拼音
Meisina
2.3 標準號
WS-024(X-017)-95
2.4 拉丁文或英文
MESNAUM
2.5 主要活性成分
α-巰基乙基磺酸鈉鹽,按乾燥品計算,含C2H5NaO3S2不得少於98.0%。
2.6 性狀
白色粉末,具有類似蒜的特臭。
2.7 鑑別
(1)取本品10mg,加水2ml溶解後,加亞硝酸鈉少許和稀硫酸10滴,振搖,溶液顯紅色。
(2)取本品約20mg,加鹽酸0.5ml,置水浴上蒸乾,取少量殘渣,加氯化亞碸3滴,置水浴中加熱1分鐘,放冷,加7%鹽酸羥胺甲醇溶液0.3ml和乙醛1滴,逐滴加入10%氫氧化鉀甲醇溶液,直到溶液使紅色石蕊試紙變藍色,再加三氯化鐵試液一滴,產生棕紅色沉澱。
(3)紅外光吸收圖譜應與對照品的圖譜一致。
2.8 檢查
溶液的澄清度與顏色 取本品1.0g,加水10ml溶解後,溶液應澄清無色。
酸度 取本品1.0g,加水10ml溶解後,依法測定(中國藥典1990年版二部附錄44頁),PH值應爲4.0~6.0。
雙硫化合物取本品,加甲醇製成每1ml中含10mg的溶液作爲供試品溶液;另取雙硫化合物對照品,加甲醇製成每1ml中含0.2mg的溶液,作爲對照品溶液,照薄層色譜法(中國藥典1990年版二部附錄30頁)試驗,吸取上述兩種溶液各10μl,分別點於同一硅膠G薄層板上,以醋酸乙酯-甲醇-水-冰醋酸(15∶6∶2∶1)爲展開劑,展開後,晾乾,置碘蒸汽中顯色,供試品溶液如顯與對照品相應的雜質斑點,其顏色與對照品溶液的主斑點比較,不得更深(2.0%)。
乾燥失重 取本品,在105℃乾燥至恆重,減失重量不得過1.0%(中國藥典1990年版二部附錄55頁)。
重金屬 取本品1.0g,依法檢查(中國藥典1990年版二部附錄51頁第三法),含金屬不得過百萬分之二十。
2.9 含量測定
取本品約0.3g,精密稱定,加水100ml,振搖使溶解,加稀硫酸10ml,加碘化鉀1.0g,用碘酸鉀液(0.01667mol/L)滴定,至溶液顯持續的微黃色,並將滴定的結果用空白試驗校正,每1ml的碘酸鉀液(0.01667mol/L)相當於16.42mgC2H5NaO3S2。
2.10 作用與用途
2.11 用法與用量
2.12 注意
2.13 劑量
靜脈滴注,常用劑量爲化療藥的20%。分三次於化療同時、化療後4小時及後8小時滴注。
2.14 標示量
2.15 類別
2.16 製劑
靜脈滴注,常用劑量爲化療藥的20%。分三次於化療同時、化療後4小時及後8小時滴注。
2.17 規格
2.18 貯藏
2.19 有效期
暫定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