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註解
《開寶重定本草》爲書名,系開寶七年李昉等據《開寶新詳定本草》重予修訂,改名《開寶重定本草》。
《開寶新詳定本草》爲書名[1]。一名《開寶詳定本草》[1]。20卷,目1卷[1]。開寶六年(973)由尚藥奉御劉翰、道士馬志、翰林醫官翟煦等9人,取《唐本草》、《蜀本草》等詳校,並以《本草拾遺》等書相參,重新整理補充修訂而成[1]。新增藥物計133種,馬志爲之註解,翰林學士盧多遜等予以刊定[1]。次年(開寶七年)李昉等又據此書重予修訂,改名《開寶重定本草》,據序言稱:鏤版時“以白字爲‘神農’(指《神農本草經》)所說,黑字爲‘名醫,(指《名醫別錄》)所傳,唐(指《唐本草》)附,今附(本書所增),各加顯注,詳其解釋,審其形性[1]。證謬誤而辨之者,署爲今注;考文記而述之者,又爲今按。”全書收集新舊藥物983種[1]。二書已佚,佚文見於《證類本草》等書中[1]。
3 參考資料
- ^ [1] 李經緯等主編.中醫大詞典——2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04: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