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急性硫化氫中毒臨牀路徑(2016年版)》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於2016年12月2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有關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範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委託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訂了一批臨牀路徑;同時,對此前印發的有關臨牀路徑進行了整理。現將上述共1010個臨牀路徑一併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發佈,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參考使用。請各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導醫療機構結合實際,細化分支路徑並組織實施。同時,要落實以下要求,進一步提高臨牀路徑管理水平和實施效果。
一、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質控和績效考覈相結合
要充分發揮臨牀路徑作爲醫療質量控制與管理工具的作用,實施醫療服務全程管理,同時將臨牀路徑管理有關要求納入績效考覈管理,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
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服務費用調整相結合
要注重研究臨牀路徑實施後醫療服務的收費情況,科學測算相關疾病醫療費用,合理控制醫療費用,進一步減輕羣衆看病就醫負擔。
三、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支付方式改革相結合
通過臨牀路徑合理測算單病種付費、按疾病相關診斷組付費(即DRGs付費)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標準,有效推動支付方式改革。
要提高臨牀路徑實施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臨牀路徑實施效率,加強對臨牀路徑的實時管理和全面統計分析。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6年12月2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急性硫化氫中毒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職業衛生標準 GBZ 31-2002》(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發佈)。
(3)參考現場勞動衛生學調查,並排除其他類似表現的疾病。
4.1.3 (三)選擇治療方案的依據。
根據《GBZ31-2002職業性急性硫化氫中毒診斷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中華職業醫學》(人民衛生出版社,1999)。
2.吸氧,有條件時高壓氧治療。
3.積極防治腦水腫、肺水腫,使用腎上腺糖皮質激素、甘露醇脫水及神經營養藥物。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7-14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時,在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住院期間的檢查項目。
1.必需的檢查項目:
(2)肝腎功能、心肌酶、電解質、血糖、感染性疾病篩查(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等);
(3)頭顱CT、胸部正側位片、心電圖、腹部B超、神經-肌電圖;
2.根據患者病情選擇:腦電圖、血氣分析、肺CT(必要時)等。
4.1.7 (七)治療方案與藥物選擇。
1.吸氧,有條件時高壓氧治療。
4.1.8 (八)出院標準。
2.沒有需要住院治療的合併症和/或併發症。
4.1.9 (九)變異及原因分析。
1.治療無效或者病情進展,導致住院時間延長。
2.伴有影響本病治療效果的合併症和/或併發症,需要進行相關檢查及治療,導致住院時間延長。
4.2 二、急性硫化氫中毒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急性硫化氫中毒(ICD-10:T59.601)
患者姓名:性別:年齡:門診號:住院號:
住院日期:年月日出院日期:年月日標準住院日:7-14天
時間 | 住院第1天 | 住院期間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進行病情初步評估,病情嚴重程度分級 □上級醫師查房 □明確診斷,決定診治方案 □開化驗單和輔助檢查 □完成病歷書寫 | □上級醫師查房 □住院醫師書寫病程記錄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職業病科護理常規 □一/二級護理常規(根據病情) □吸氧、有條件時高壓氧治療 臨時醫囑: □對呼吸、心跳驟停者,立即進行心肺復甦 □肺CT(必要時) | 長期醫囑: □職業病科護理常規 □一/二級護理常規(根據病情) □吸氧、吸氧、有條件時高壓氧治療 臨時醫囑: □對症治療 □理療、康復治療(必要時) □異常指標複查 |
主要護理 工作 | □入院護理評估、護理計劃 □觀察患者情況 □指導康復訓練、肢體精細動作訓練 □靜脈取血、用藥指導 □進行工作防護培訓和健康宣教 | □觀察患者一般情況及病情變化 |
病情變異記錄 | □無□有,原因: 1. 2. | □無□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