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角膜白斑穿透性角膜移植術臨牀路徑(2016年版)》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於2016年5月31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苯丙酮尿症等26個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6〕577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苯丙酮尿症等26個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6〕57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範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委託中華醫學會組織制定了苯丙酮尿症等26個病種的臨牀路徑(名單附後),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在醫療質量管理工作中參考執行。上述臨牀路徑已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發佈,請各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登陸網站下載,並指導醫療機構結合實際,制訂具體的臨牀路徑、細化分支路徑並組織實施。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6年5月31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角膜白斑穿透性角膜移植術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角膜白斑(ICD-10:H17.801);
行穿透性角膜移植術(ICD-9:11.64)。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眼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2007年)。
2.體徵:瞳孔區角膜白色混濁。
手術前要仔細檢查判斷是否爲角膜全層混濁,如角膜基質層混濁未達到後彈力層者,則可以考慮行板層角膜移植或深板層角膜移植手術。
必要時可行眼前節光學相干斷層掃描儀(anterior segment optical coherence tomography, AS-OCT)檢查輔助判斷角膜混濁的深度。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眼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2007年)。
行穿透性角膜移植術(ICD-9:11.64)。
4.1.4 (四)標準住院日。
標準住院日爲7–10天。如果患者條件允許,住院時間可以低於上述住院天數。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角膜白斑疾病編碼(ICD-10:H17.801)。
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均不適合進入臨牀路徑。
4.1.6 (六)術前準備(術前評估)1–3天。
1.必需的檢查項目:
(1)手術前全身常規檢查:
①血常規、尿常規;
②肝功能、腎功能、生化全套檢查、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篩查(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等);
(2)專科檢查:視力、眼壓、淚道沖洗及裂隙燈檢查、光感和光定位檢查(紅綠色覺檢查),眼科眼軸和超聲檢查、眼前段照相。
(2)視覺電生理檢查。
(3)眼前節OCT檢查
如有慢性淚囊炎需先行處理淚囊炎,痊癒後再擇期行角膜移植手術。
4.1.7 (七)預防性抗菌藥物選擇與使用時機。
1.按照《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2015年版)》(衛醫發〔2015〕43號)執行,根據患者病情合理使用抗菌藥物。
2.選用抗菌藥物滴眼液,預防性用藥時間1-3天。
4.1.8 (八)手術日爲入院第1–4天。
2.手術中用材料:同種異體供體角膜、黏彈劑、縮曈劑、平衡鹽溶液、手術刀具(建議一次性刀具)或飛秒激光一次性耗材、顯微縫線。
3.輸血:無。
4.1.9 (九)術後住院恢復5-10天。
2.術後戴護目鏡。
3.術後應用糖皮質激素、抗生素以及抗免疫排斥滴眼液點眼,應用促進角膜傷口癒合的滴眼液點眼。
4.術後觀察切口對合情況,植片及縫線是否在位及眼內情況變化,如術後出現併發症,應對症處理,同時注意眼壓。
4.1.10 (十)出院標準。
1.一般情況良好。
3.沒有需要繼續住院處理的併發症和/或合併症。
4.需全麻者不進入路徑。
4.1.11 (十一)變異及原因分析。
治療過程中出現切口感染、癒合不良、切口滲漏、原發性供體衰竭或其他合併症者,需進行相關的診斷和治療,可適當延長住院時間。
微小變異:因爲醫院檢驗項目的及時性,不能按照要求完成檢查;因爲節假日不能按照要求完成檢查;患者短期不願按照要求出院隨訪。
重大變異:出現因手術源性的感染需要進一步搶救治療,醫院與患者或家屬發生醫療糾紛,患者要求離院或轉院;不願按照要求出院隨訪而導致入院時間明顯延長。
需行全麻手術者不進入本路徑。
4.2 二、角膜白斑穿透性角膜移植術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角膜白斑(ICD-10:H17.801);行穿透性角膜移植術(ICD-9:11.64)。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門診號: 住院號: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住院日:7–10天
日期 | 住院第1–3天 | 住院第1–4天 (手術日)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必要的相關科室會診 □ 上級醫師查房,術前討論 □ 簽署手術同意書 □ 完成病歷書寫 | □ 手術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眼科護理常規 □ 三級護理 臨時醫囑: □ 血常規、尿常規 □ 眼前段照相 □ 其他醫囑 | 長期醫囑: □ 術後護理常規 □ 二級護理 復滴眼液點眼 □ 止血藥物(必要時) □ 其他醫囑 臨時醫囑: □ 術前肌注止血藥物(必要時) □ 術後應用止疼藥物(必要時) |
主要 護理 工作 | □ 入院宣教(環境、規章制度、飲食、治療、檢查、用藥、疾病護理等) □ 入院護理評估 | □ 眼部護理 □ 術後心理與生活護理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