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方新編》

清 鮑相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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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附∶胎產痧論

孕婦痧易傷胎,產後痧防惡阻,救療俱爲尤急。若暗痧陡發,則胎前痧脈溷於有孕,產後痧脈雜於惡阻,又無心腹痛據,須究症候、察聲色,看有痧筋,急宜刺破,肌膚痧壅,割兼施,攻壞臟腑,莫能挽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