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 吳昆
人牙(一枚,燒存性)麝香(少許)共爲末,酒調下。痘證黑陷者,此方主之。痘之爲物,外感穢氣則陷入,內食穢物則凸出。牙灰、麝香,亦穢物耳,故用之託起陷下之痘。錢氏雲∶變黑歸腎,而用骨餘以治之,非通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