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 吳昆
敘曰∶痰證顯於外,夫人之所易知也;痰涎隱於內,而怪證百出,夫人之所難知也。顯於外者,只根據常法調理而治;隱於內者,非控涎丹、神丸,與夫倒倉之法,不能空其巢穴也。今考古方十一首以治痰,變而通之,在乎人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