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病源候論》

隋 巢元方

目錄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十三、傷寒九日以上候

傷寒九日以上病不除者,或初一經受病,即不能相傳;或已傳三陽訖,而不能傳於陰,致停滯累日,病證不罷者;或三陽三陰傳病已竟,又重感於寒,名爲兩感傷寒,則腑臟俱病,故日數多而病候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