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列吡嗪緩釋膠囊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1 拼音

gé liè bǐ qín huǎn shì jiāo náng

2 藥品標準

2.1 正式名

格列吡嗪緩釋膠囊

2.2 漢語拼音

Geliebiqin Huanshi Jiaonang

2.3 標準號

WS-311(X-277)-99

2.4 拉丁文或英文

Glipizide Sustained Release Capsules

2.5 主要活性成分

本品含格列吡嗪(C21H27N5O4S)

2.6 性狀

本品爲硬膠囊;內含白色球形小丸。

2.7 鑑別

取含量測定項下的溶液,照分光光度法(中國藥典1995年版二部附錄Ⅳ A)測定,在226nm與274nm的波長處有最大吸收

2.8 檢查

有關物質 取本品細粉適量(約相當於格列吡嗪50mg),置50ml量瓶中,加甲醇使溶解並稀釋至刻度,搖勻,濾過,精密量取續濾液5ml,置10ml量瓶中,加0.1mol/L磷酸二氫鈉溶液(用2mol/L氫氧化鈉溶液調節pH值爲6.0±0.05)稀釋至刻度,作爲供試品溶液。另精密稱取4-[2-5(甲基吡嗪-2-酰胺)乙基]苯磺酰胺對照品適量,加甲醇製成每1ml中約含8μg的溶液,精密量取5ml,置10ml量瓶中,加上述溶液稀釋製成每1ml中約含4μg的溶液,作爲對照品溶液。照高效液相色譜法(中國藥典1995年版二部附錄X D)試驗,用十八烷基硅烷鍵合硅膠爲填充劑,0.1mol/L磷酸二氫鈉溶液(用2mol/L氫氧化鈉溶液調節pH值爲6.0±0.05)—甲醇(50:50)爲流動相,檢測波長爲225nm,理論板數以4-[2-5(甲基吡嗪-2-酰胺)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發佈 江蘇省藥品檢驗所 審覈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委員會 審訂 江蘇省藥物研究所 提出

蘇州統華藥品有限公司

本標準自2000年1月6日起試行,試行期2年。

保護期6年,保護期內,其它單位不得仿製。

乙基]苯磺酰胺峯計算,應不低於1500,取對照品溶液10μl注入液相色譜儀進行預試驗,調節檢測靈敏度,使主成分峯高爲滿量程的20%;精密量取上述二種溶液各10μl分別注入液相色譜儀,記錄色譜圖至主成分峯保留時間的2倍。供試品溶液的色譜圖中如顯4-[2-5(甲基吡嗪-2-酰胺)乙基]苯磺酰胺峯,其峯面積不得大於對照品的主峯面積(0.8%)。

含量均勻度 取本品1粒,將內容物傾入50ml量瓶中,照含量測定項下自“加

甲醇適量”起,依法測定,並計算含量,應符合規定(中國藥典1995年版二部附錄X E)。

釋放度 取本品,照釋放度測定法(中國藥典1995年版二部附錄X D第一法),採用溶出度三法的裝置,以0.5%十二烷基硫酸鈉溶液250ml爲溶劑,轉速爲每分鐘50轉,依法操作。在2、6與10小時時分別取溶液5ml,用0.65μm濾膜濾過,並即時在操作容器中補充上述溶劑5ml。取續濾液,照含量測定項下的方法在274nm的波長處測定吸收度,同時用空心膠囊同法操作作空白;另取經105℃乾燥恆重格列吡嗪對照品適量,加甲醇少許,使格列吡嗪溶解,用上述溶液稀釋製成每1ml中含10μg的溶液,作爲對照品溶液,同法測定吸收度,計算出每粒在不同時間的釋放量。本品每粒在2、6、10小時時的釋放量分別相應爲標示量的15~45%、40~75%和70%以上,均應符合規定

其他 應符合膠囊劑項下有關的各項規定(中國藥典1995年版二部附錄I E)。

2.9 含量測定

取本品裝量差異項下的內容物,混合均勻,研細,精密稱取適量(約相當於格列吡嗪10mg)置100ml量瓶中,加甲醇適量,振搖,使溶解並稀釋至刻度,搖勻,濾過,精密量取續濾液5ml,置25ml量瓶中,加甲醇稀釋至刻度,照分光光度法(中國藥典1995年版二部附錄Ⅳ A)在274nm的波長處測定吸收度;另取經105℃乾燥恆重格列吡嗪對照品適量,用甲醇溶解並稀釋製成每1ml中含20μg的溶液,作爲對照品溶液,同法測定吸收度,計算,即得。

2.10 作用與用途

血糖藥。

2.11 用法與用量

2.12 注意

胰島素依賴性糖尿病糖尿病酮症,糖尿病昏迷前期昏迷期、孕婦、肝腎功能不全、腎上腺功能不全及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2.13 劑量

口服,劑量因人而異,一般推薦起始劑量5mg/日,一日一次,早餐時服用。以後根據血糖情況調整劑量

2.14 標示量

應爲標示量的90.0~110.0%

2.15 類別

2.16 製劑

口服,劑量因人而異,一般推薦起始劑量5mg/日,一日一次,早餐時服用。以後根據血糖情況調整劑量

2.17 規格

5mg。

2.18 貯藏

遮光密封保存

2.19 有效期

暫定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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