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血栓栓塞症臨牀路徑(2016年版)

2016年版臨牀路徑 臨牀路徑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1 拼音

fèi xuè shuān shuān sāi zhèng lín chuáng lù jìng (2016nián bǎn )

2 基本信息

肺血栓栓塞症臨牀路徑(2016年版)》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於2016年4月19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阿爾茨海默病等24個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6〕401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阿爾茨海默病等24個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6〕40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範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委中華醫學會組織制定了阿爾茨海默病等24個病種的臨牀路徑(名單附後),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在醫療質量管理工作中參考執行。上述臨牀路徑已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 發佈,請各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登陸網站下載,並指導醫療機構結合實際,制訂具體的臨牀路徑、細化分支路徑並組織實施。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6年4月19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肺血栓栓塞症臨牀路徑

4.1 一、肺血栓栓塞症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肺血栓栓塞症(ICD-10:I26.001/I26.901)。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呼吸病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2009年),《肺血栓栓塞症的診斷與治療指南(草案)》(中華醫學會呼吸病學分會,2001年),《基於循證醫學的抗栓治療與血栓預防臨牀實踐指南》(美國胸科醫師學院,2012年),《急性肺栓塞診斷和處理指南》(歐洲心臟病學會,2014年)

1. 存在肺血栓栓塞症和/或深靜脈血栓形成的危險因素:如手術、骨折創傷、臥牀、感染惡性腫瘤等。

2. 臨牀表現可有呼吸困難胸痛咯血,重症患者可以出現暈厥低血壓休克、甚或猝死等。

3.下列檢查一項或以上陽性,可以確診:

(1)CT肺動脈造影(CTPA):表現爲肺動脈內的低密度充盈缺損,部分或完全包圍在不透光的血流之間,或者呈完全充盈缺損;

(2)核素肺通氣灌注掃描:呈肺段分佈的肺灌注缺損,並與通氣顯像不匹配,即至少兩個或更多葉段的局部灌注缺損而該部位通氣良好或胸部X線片無異常;

(3)磁共振肺動脈造影(MRPA):發現肺動脈內的低密度充盈缺損,部分或完全包圍在不透光的血流之間,或者呈完全充盈缺損;

(4)選擇性肺動脈造影:發現肺栓塞的直接徵象,如肺血管造影劑充盈缺損,伴或不伴軌道徵的血流阻斷

(5)超聲心動圖:發現肺動脈近端的血栓。

4.需排除以下疾病:如肺動脈肉瘤羊水栓塞脂肪栓塞空氣栓塞感染性血栓、腫瘤栓塞等。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呼吸病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2009年),《肺血栓栓塞症的診斷與治療指南(草案)》(中華醫學會呼吸病學分會,2001年),《基於循證醫學的抗栓治療與血栓預防臨牀實踐指南》(美國胸科醫師學院,2012年),《急性肺栓塞診斷和處理指南》(歐洲心臟病學會,2014年)。

1.一般處理,血流動力學及呼吸支持。

2.抗凝治療

3.溶栓治療。

4.其他治療措施:外科取栓、經靜脈導管碎栓和抽吸血栓、置入腔靜脈濾器等。

4.1.4 (四)標準住院日:

高危1-14天,中、低危7-10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肺血栓栓塞症疾病編碼(ICD-10:I26.001/I26.901)。

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3.有明顯影響肺血栓栓塞症常規治療的情況,不進入肺血栓栓塞症臨牀路徑

4.1.6 (六)入院後第1-3天。

1.必需的檢查項目:

(1)血常規、尿常規、便常規;

(2)肝功能、腎功能電解質血氣分析血型凝血功能D-二聚體(D-dimer)、感染性疾病篩查(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等);

(3)肌鈣蛋白T或I;

(4)腫瘤標誌物

(4)胸部X線片、心電圖超聲心動圖、雙下肢靜脈超聲

2.下列相關檢查之一可確診:CT肺動脈造影、核素肺通氣灌注掃描、磁共振肺動脈造影、選擇性肺動脈造影。但有時當一種檢查方法不能確診時,需要採用兩種方法進行檢查

3.根據患者病情,有條件的可選擇:腦鈉肽(BNP)、免疫指標(包括心磷脂抗體)、蛋白S蛋白C抗凝血酶Ⅲ等。

4.1.7 (七)選擇用藥。

1.溶栓治療:尿激酶鏈激酶重組組織型纖溶酶原激活劑

2.抗凝治療:肝素低分子肝素華法林等。

3. 呼吸循環支持治療。

4. 抗感染治療。

4.1.8 (八)住院第4-6天。

1. 複查血常規凝血功能

2.複查D-二聚體

3.複查心電圖

4.異常指標複查

5.重症患者必要時複查BNP、肌鈣蛋白T或I、血氣分析

4.1.9 (九)住院第7-10天。

1.複查下肢靜脈超聲

2.危重患者複查心臟超聲

3.凝血功能檢查

4.1.10 (十)出院標準。

1.生命體徵平穩。

2.調節國際標準化比值達標(2.0-3.0)。

3.沒有需要繼續住院處理的併發症。

4.1.11 (十一)變異及原因分析

1.治療過程中出現併發症。

2.伴有其他疾病,需要相關診斷治療。

4.2 二、肺血栓栓塞症(低危、中低危)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肺血栓栓塞症(ICD-10:I26.001/I26.901)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門診號:       住院號: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住院日:7-10天

4.3 三、肺血栓栓塞症(中高危、高危)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肺血栓栓塞症(ICD-10:I26.001/I26.901伴有R57.9或I95)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門診號:       住院號: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住院日:10-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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