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征要》

明 李中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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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气虚,则脉细;肺气虚,则皮寒;肝气虚,则气少;肾气虚,则泄利前后;脾气虚,则饮食不入。

(五)动物

味咸,性寒,有小毒。畏紫苏大蒜木香。忌柿。和经脉而散恶血,清热结而续筋骨。合小儿之囟,解漆毒之疮。性寒,能发风,能薄药力。孕妇不宜食。爪能坠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