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征要》

明 李中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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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气虚,则脉细;肺气虚,则皮寒;肝气虚,则气少;肾气虚,则泄利前后;脾气虚,则饮食不入。

(四)止盗汗、自汗

味甘,性平,无毒。入心、肝、肾三经。忌鱼及铁器。畏石膏。火炼,水飞,酒煮用。养精神,定魂魄。涩精而遗泄能收,固肠而崩淋可止。缩小便,止自汗,生肌肉,收脱肛龙齿∶镇心安神,定惊止痉。龙骨多主肝病肾主骨,故又益肾也。许叔微云∶“肝藏魂,能变化,魂飞不定者,治之以龙齿。”

龙骨收敛太过,非久病虚脱者,切勿妄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