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恶寒畏火之性,谨用寒温
孙老尝谓: “肺守中和之性,既恶寒亦恶热也。治其寒证当以热药,但不宜大热,以免热耗肺阴;治其热证当以寒药,但不可过寒,以免寒伤肺气。小儿肺脏娇嫩,尤应如此。”故在治疗这类疾病时,应注意法有尺度,量有分寸,谨用寒温,不使过剂。
例1:哮喘。
李某,男,5岁。哮喘年余,感寒即发,发则治肺,虽有缓解之期,但移时又作,常无安宁之日。患儿形体虚羸,面色青灰,哮駒之声不辍。形寒肢冷,咳痰清稀,纳少,神疲,小便清长,大便濡软,舌胖苔白,脉沉细。一派命火衰微、肾虚不纳之象,治当温肾纳气。
处方:紫河车9克,煅龙骨12克(先煎),熟地黄4.5克,野山参、鹿角片(先煎)、熟、五味子、炙甘草各3克,肉桂(煱服)、淡干姜各1. 5克。2剂。
二诊:药后气喘稍平,駒喘之声较缓,肢冷明显转温。上方已获效机,原方加山茱萸、炙黄精、淮山药各9克。全方加5倍剂量,共研细末。每日3次,每次6克,开水调服。
三诊:服上药以来,哮喘日趋平复,惟气息稍感细促,纳增,便实,形体略见丰腴。原方继服1个月,并嘱调饮食、适寒温即可。
【按】 例1”为命门火衰,肾虚不纳所致,非肺气虚弱、呼吸短促可比,治当温肾纳气以固其本。惟肺属燥金之脏,大温大热于肺不利。前方用紫河车、鹿角、干姜、肉桂、附子等温阳壮火之品,但用量较小,中有甘草、龙骨、熟地黄等药为伍,可缓其热性。后方加山茱萸、黄精、山药,其性平和,无燥热伤肺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