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重组人干扰素α1b滴眼液药典标准
3.1 品名
3.1.1 中文名
3.1.2 汉语拼音
Chongzu Ren Ganraosu α1b Diyanye
3.1.3 英文名
Recombinant Human Interferon α1b Eye Drops
3.2 定义、组成及用途
本品系由高效表达人干扰素α1b基因的大肠杆菌,经发酵、分离和高度纯化后获得的重组人干扰素α1b制成。含适宜稳定剂。
3.3 1 基本要求
生产和检定用设施、原材料及辅料、水、器具、动物等应符合“凡例”的有关要求。
3.4 2 制造
3.4.1 2.1 工程菌菌种
3.4.1.1 2.1.1 名称及来源
重组人干扰素α1b工程菌株系由带有人干扰素α1b基因的重组质粒转化的大肠杆菌菌株。
3.4.1.2 2.1.2 种子批的建立
3.4.1.3 2.1.3 菌种检定
3.4.1.3.1 2.1.3.1 划种LB琼脂平板
3.4.1.3.2 2.1.3.2 染色镜检
3.4.1.3.3 2.1.3.3 对抗生素的抗性
应与原始菌种相符。
3.4.1.3.4 2.1.3.4 电镜检查(工作种子批可免做)
应为典型大肠杆菌形态,无支原体、病毒样颗粒及其他微生物污染。
3.4.1.3.5 2.1.3.5 生化反应
3.4.1.3.6 2.1.3.6 干扰素表达量
在摇床中培养,应不低于原始菌种的表达量。
3.4.1.3.7 2.1.3.7 表达的干扰素型别
3.4.1.3.8 2.1.3.8 质粒检查
3.4.1.3.9 2.1.3.9 目的基因核苷酸序列检查(工作种子批可免做)
3.4.2 2.2 原液
3.4.2.1 2.2.1 种子液制备
将检定合格的工作种子批菌种接种于适宜培养基(可含适量抗生素)中培养。
3.4.2.2 2.2.2 发酵用培养基
3.4.2.3 2.2.3 种子液接种及发酵培养
2.2.3.2 在适宜的温度下进行发酵,应根据经批准的发酵工艺进行,并确定相应的发酵条件,如温度、pH值、溶解氧、补料、发酵时间等。发酵液应定期进行质粒丢失率检查(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Ⅸ G)。
3.4.2.4 2.2.4 发酵液处理
用适宜的方法收集、处理菌体。
3.4.2.5 2.2.5 纯化
采用经批准的工艺进行纯化,使其达到3.1项要求,即为重组人干扰素α1b原液。加入适宜稳定剂后于适宜温度下保存,并规定其有效期。
3.4.2.6 2.2.6 原液检定
按3.1项进行。
3.4.3 2.3 半成品
3.4.3.1 2.3.1 配制与除菌
3.4.3.1.1 2.3.1.1 稀释液配制
按经批准的配方配制稀释液。配制后应立即用于稀释。
3.4.3.1.2 2.3.1.2 稀释与除菌
将检定合格加稳定剂的重组人干扰素α1b原液用2.3.1.1项稀释液稀释至所需浓度。除菌过滤后即为半成品,保存于2~8℃。
3.4.3.2 2.3.2 半成品检定
按3.2项进行。
3.4.4 2.4 成品
3.4.4.1 2.4.1 分批
3.4.4.2 2.4.2 分装
应符合“生物制品分装和冻干规程”及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Ⅰ C有关规定。
3.4.4.3 2.4.3 规格
应为经批准的规格。
3.4.4.4 2.4.4 包装
应符合“生物制品包装规程”及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Ⅰ C有关规定。
3.5 3 检定
3.5.1 3.1 原液检定
3.5.1.1 3.1.1 生物学活性
依法测定(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Ⅹ C)。
3.5.1.2 3.1.2 蛋白质含量
依法测定(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Ⅵ B第二法)。
3.5.1.3 3.1.3 比活性
为生物学活性与蛋白质含量之比,每1mg蛋白质应不低于8.0×106IU。
3.5.1.4 3.1.4 纯度
依法测定(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Ⅳ C)。用非还原型SDS-聚丙烯酰胺凝胶电泳法,分离胶胶浓度为15%,加样量应不低于10μg(考马斯亮蓝R250染色法)或5μg(银染法)。经扫描仪扫描,纯度应不低于80.0%,50kD的以上杂蛋白应不高于10%。
3.5.1.5 3.1.5 分子量
依法测定(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Ⅳ C)。用还原型SDS-聚丙烯酰胺凝胶电泳法,分离胶胶浓度为15%,加样量应不低于1.0μg,制品的分子质量应为19.4kD±1.9kD。
3.5.1.6 3.1.6 鼠IgG残留量
如采用单克隆抗体亲和色谱法纯化,应进行本项检定。每1次人用剂量鼠IgG残留量应不高于100ng(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Ⅸ L)。
3.5.2 3.2 半成品检定
3.5.2.1 3.2.1 生物学活性
应为标示量的80%~150%(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Ⅹ C)。
3.5.2.2 3.2.2 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Ⅻ A),应符合规定。
3.5.3 3.3 成品检定
3.5.3.1 3.3.1 鉴别试验
按免疫印迹法(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Ⅷ A)或免疫斑点法(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Ⅷ B)测定,应为阳性。
3.5.3.2 3.3.2 物理检查
3.5.3.2.1 3.3.2.1 外观
应为无色或淡黄色液体。
3.5.3.2.2 3.3.2.2 可见异物
依法检查(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Ⅴ B),应符合规定。
3.5.3.2.3 3.3.2.3 装量
依法检查(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Ⅰ C),应符合规定。
3.5.3.3 3.3.3 化学检定
3.5.3.3.1 3.3.3.1 pH值
应为6.5~7.5(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Ⅴ A)。
3.5.3.3.2 3.3.3.2 渗透压摩尔浓度
依法测定(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Ⅴ H),应符合批准的要求。
3.5.3.4 3.3.4 生物学活性
应为标示量的80%~150%(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Ⅹ c)。
3.5.3.5 3.3.5 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Ⅻ A),应符合规定。
3.6 4 保存、运输及有效期
于2~8℃避光保存和运输。自生产之日起,按批准的有效期执行。
3.7 5 使用说明
3.8 版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