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註解
原子論是古代認爲世界萬物是由原予構成的一種唯物主義學說。創始人爲公元前5~4世紀的古希臘哲學家留基伯和德謨克利特。他們認爲,世界萬物是由原子和虛空構成的。原子是一種最小的不可再分的物質顆粒,絕對充實,沒有空隙,不可穿透,各種原子沒有質的區別,只有大小、形狀和位置的差異;虛空也是實在的,不過它是空的,是原子運動的場所和條件。原子在虛空中運動,它們集合時形成物體,分離時則物體消滅;物體“投射”出來的形象(影像)與人的感官接觸就引起色、聲等感覺,感覺是認識的基礎。古希臘晚期的哲學家伊壁鳩魯繼承並發展了這一理論,提出原子有重量,作垂直平行降落運動,同時有偏斜運動,承認原子的運動既有必然性,也有偶然性。後來古羅馬的盧克萊修在《物性論》中把原子論思想歸納爲兩條基本規律:沒有任何事物能從無產生出來,一切東西都是從一定種子(原子)產生的;也沒有任何事物消滅後歸於無,物質是永恆存在的。文藝復興後,伽桑狄(1592~1055)恢復了原子論,隨着近代自然科學的發展,原子論的觀點被引入自然科學研究。1808年英國化學家道爾頓(1766~1844)提出原子一分子論,認爲一切物質都是由分子構成的,而分子是由原子組成的,原子是不能再分的最小單位。現代科學和哲學已經證明,古希臘人設想的原子純粹是一種猜測,化學上的原子也不是不可再分的最小單位,其內部結構現已證實了幾個層次。原子論的思想是唯物的,但帶有機械的性質,對近代西方哲學思想和科學思想產生較深影響,成爲實物中心論和還原論的重要思想基礎,在醫學領域也有一定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