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發性肺癌手術臨牀路徑(2012年版)

臨牀路徑 手術 2012年版臨牀路徑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1 拼音

yuán fā xìng fèi ái shǒu shù lín chuáng lù jìng (2012nián bǎn )

2 基本信息

原發性肺癌手術臨牀路徑(2012年版)》由衛生部《關於印發原發性肺癌手術等3個臨牀路徑的通知》(衛辦醫政發〔2012〕130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關於印發原發性肺癌手術等3個臨牀路徑的通知

衛辦醫政發〔2012〕13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按照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安排,爲保障提高農村居民重大疾病醫療保障水平工作順利推進,我部組織有關專家,在總結臨牀路徑管理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我國醫療實際,研究制定了原發性肺癌手術、原發性肺癌內科治療和原發性肺癌放射治療等3個臨牀路徑。現印發給你們,請從衛生部網站(醫政管理欄目)下載相關臨牀路徑

請結合當地醫療實際,在我部制定的臨牀路徑原則內,指導轄區內有關醫院細化各相關病種的臨牀路徑,並在開展重大疾病醫療保障和救助試點工作中實施。請及時總結肺癌等重大疾病醫療救治工作經驗,將有關情況反饋我部醫政司。

聯繫人:衛生部醫政司醫療處 陳海勇、胡瑞榮、焦雅輝

電  話:010-68792413、68792840

郵  箱:mohyzsylc@163.com

4 臨牀路徑全文

原發性肺癌手術臨牀路徑(2012年版)

4.1 一、原發性肺癌手術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1.第一診斷爲原發性肺癌(ICD-10:C34/D02.2)。

2.臨牀分期(UICC 2009)爲I期、II期、和可完全性切除的IIIA期非小細胞肺癌

3.臨牀分期(UICC 2009)爲T1-2N0M0的小細胞肺癌

4.行肺局部切除/肺葉切除/全肺切除/開胸探查術(ICD-9-CM-3:32.29/32.3-32.5)。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衛生部《原發性肺癌診療規範(2011年版)》,衛生部《原發性肺癌診斷標準(2010年版)》等。

1.高危因素:吸菸指數>400年支,年齡>45歲,肺癌家族史等。

2.臨牀症狀:早期可無明顯症狀。常見的症狀有:刺激咳嗽、血痰或咯血胸痛氣促發熱等。

3.輔助檢查:胸部影像檢查血腫瘤標記物,痰細胞學檢查纖維支氣管鏡等。

4.細胞組織學病理學診斷陽性爲確診標準。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按照衛生部《原發性肺癌診療規範(2011年版)》:

1.肺部分切除術(包括肺楔形切除和肺段切除)。

2.肺葉切除術(包括複合肺葉切除和支氣管、肺動脈袖式切除成型)。

3.全肺切除術

4.上述術式應行系統淋巴結清掃或採樣

非急診手術治療前,應當完成全面的治療計劃和必要的影像檢查(臨牀分期檢查),充分評估決定手術切除的可能性並制訂手術方案。

手術治療應當儘可能做到腫瘤和區域淋巴結的完全性切除;同時儘量保留有功能的健康肺組織。視頻輔助胸腔鏡手術(VATS)主要適用於I-II期肺癌患者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21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符合ICD-10:C34/D02.2肺癌疾病編碼

2.心、肺、肝、腎等器官功能可以耐受全麻開胸手術。

3.當患者合併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術前準備≤6天。

1.必需的檢查項目:

(1)血常規、尿常規、大便常規;

(2)凝血功能血型、肝功能、腎功能電解質感染性疾病篩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

(3)肺功能心電圖動脈血氣分析

(4)痰細胞學檢查纖維支氣管鏡檢查

(5)影像檢查X線胸片、胸部CT(平掃+增強掃描)、腹部超聲或腹部CT、全身骨掃描、頭顱MRI或增強CT。

2.根據患者病情,可選擇以下項目:

(1)縱隔鏡或EBUS;

(2)經皮肺穿刺活檢

(3)超聲心動圖,24小時動態心電圖

(4)腫瘤標誌物

(5)心腦血管疾病相關檢查

3.術前風險評估

4.1.7 (七)預防性抗菌藥物選擇與使用時機。

抗菌藥物使用應按照《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04〕285號)執行。術前30分預防性使用抗菌藥物

4.1.8 (八)手術日爲入院≤7天。

1.麻醉方式:氣管插管靜脈複合全身麻醉

2.手術耗材:根據患者病情,可能使用吻合器和閉合器。

3.術中用藥:抗菌藥物

4.輸血:視術中出血情況而定。

5.病理:冰凍切片

4.1.9 (九)術後住院恢復≤14天。

1.必須複查的項目:

(1)血常規、肝功能、腎功能電解質

(2)胸片(術後第一天和胸腔閉式引流管之前各一次),必要時可行胸部CT。

(3)病理檢查參照衛生部《原發性肺癌診療規範(2011年版)》。

2.術後預防性使用抗菌藥物:按照《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04〕285號)執行。根據患者病情變化,調整抗菌藥物用藥時間及種類。

4.1.10 (十)出院標準。

1.切口癒合良好,或門診可處理的癒合不良切口

2.生命體徵平穩。

4.1.11 (十一)變異及原因分析

1.有影響手術的合併疾病,術前需要進行相關的診斷和治療。

2.術後出現肺部感染呼吸功能衰竭、心臟功能衰竭、支氣管胸膜瘻等併發症,需要延長治療時間或費用超出參考費用標準。

3.高級職稱醫師認可的變異原因。

4.患者以及其他方面的原因。

4.1.12 (十二)參考費用標準:3-5萬元(VATS手術4-6萬)。

4.2 二、原發性肺癌手術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原發性肺癌(ICD-10:C34/D02.2)

行肺局部切除/肺葉切除/全肺切除+系統淋巴結清掃、開胸探查術(ICD-9-CM-3:32.29/32.3-32.5)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門診號:       住院號: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住院日:12-21天

時間

住院第1天

住院第2-6天(術前日)

住院第4-7天(手術日)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  完成病歷書寫

□  開化驗單及檢查申請單

□  主管醫師查房

□  初步診斷

□  上級醫師查房

□  術前準備

□  臨牀分期與術前評估

□  術前討論,確定手術方案

□  根據病情需要,完成相關科室會診

□  住院醫師完成病程日誌及術前小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等病歷書寫

□  簽署手術知情同意書、自費用品協議書、輸血同意書、授權委託同意書

□  術前留置尿管

□  手術

□  術者完成手術記錄

□  住院醫師完成術後病

□  上級醫師查房

□  觀察生命體徵

□  向患者及家屬交代病情及術後注意事項

長期醫囑:

□    胸外科二級護理

□    普食

臨時醫囑:

□    血常規、尿常規、大便常規

□    凝血功能血型、肝功能、腎功能電解質感染性疾病篩查

□    肺功能動脈血氣分析

□    心電圖

□    痰細胞學檢查纖維支氣管鏡檢查

□    影像檢查:胸片、胸部CT,腹部超聲或CT、全身骨掃描、頭顱MRI或CT

長期醫囑:

□    霧化吸入

臨時醫囑:

□    明日全麻下擬行

◎肺局部切除術◎肺葉切除術

全肺切除術開胸探查術

□    術前6小時禁食水

□    術前晚灌腸

□    術前備皮

□    備血

□    術前鎮靜藥物(酌情)

□    備術中抗菌藥物

□    其他特殊醫囑

□    必要時:縱隔鏡、24小時動態心電圖超聲心動圖、經皮肺穿刺活檢

長期醫囑:

□  胸外科術後護理常規

□  特級或一級護理

□  清醒後6小時進流食

□  吸氧

□  體溫、心電、血壓、呼吸、脈搏血氧飽和度監測

□  胸管引流記量

□  持續導尿,記24小時出入量

□  霧化吸入

□  預防性應用抗菌藥物

□  鎮痛藥物(酌情)

臨時醫囑:

□  其他特殊醫囑

主要

護理

工作

□    介紹病房環境、設施和設備

□    入院護理評估

□    輔助戒菸

□    宣教、備皮等術前準備

□    提醒患者術前禁食水

□    呼吸功能鍛鍊

□    觀察病情變化

□    術後心理和生活護理

□    保持呼吸道通暢

病情

變異

記錄

□無    □有,原因:

1.

2.

□無    □有,原因:

1.

2.

□無    □有,原因:

1.

2.

護士

簽名




醫師

簽名




時間

住院5-8天

(術後第1日)

住院6-12天

(術後第2-7日)

住院13-21天

(術後第8-14日,出院日)

□  上級醫師查房

□  住院醫師完成病歷書寫

□  觀察胸腔引流情況

□  注意生命體徵及肺部呼吸音

□  鼓勵並協助患者排痰

□  必要時纖支鏡吸痰

□  上級醫生查房

□  住院醫生完成病歷書寫

□  視病情複查血常規血生化及胸片

□  視胸腔引流及肺復張情況拔除胸腔引流管切口換藥

□  必要時纖支鏡吸痰

□  視情況停用或調整抗菌藥物

□  切口拆線

□  上級醫師查房,明確是否出院

□  住院醫生完成出院小結、病歷首頁等

□  向患者及家屬交代出院後注意事項

□  根據術後病理確定術後治療方案

長期醫囑:

□  胸外科一級護理

□  普食

臨時醫囑:

□  血常規、肝腎功能電解質

□  胸片

□  其他特殊醫囑

長期醫囑:

□  胸外科二級護理

□  停胸腔閉式引流計量

□  停記尿量、停吸氧、停心電監護

□  停霧化

□  停抗菌藥物

臨時醫囑:

□  拔胸腔閉式引流管

□  拔除尿管

□  切口換藥

□  複查胸片或胸CT、血常規、肝腎功能電解質(酌情)

□  其他特殊醫囑

臨時醫囑:

□  切口拆線

□  切口換藥

□  通知出院

□  出院帶藥

□  定期複診

主要

護理

工作

□  觀察患者病情

□  心理與生活護理

□  協助患者咳痰

□  觀察患者病情

□  心理與生活護理

□  協助患者咳痰

□  觀察病情變化

□  心理和生活護理

□  術後康復指導

病情

變異

記錄

□無    □有,原因:

1.

2.

□無    □有,原因:

1.

2.

□無  □有,原因:

1.

2.

護士

簽名




醫師

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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