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臟穿透傷

疾病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1 拼音

xīn zāng chuān tòu shāng

2 概述

心臟穿透傷約佔住院胸部傷總數的2.8%~12%,心臟各部位均可受傷,但損傷率與各心腔在前胸壁暴露範圍有關。心臟穿透傷的住院死亡率以往在槍彈傷爲60%,在刀刺傷爲15%。

3 病因病理病機

可爲槍彈傷、彈片傷或刀、剪等銳器刺傷,此外尚有介入性診斷和治療技術操作所引起的醫源性損傷

4 臨牀表現

心臟穿透傷的病理和臨牀表現,一方面取決於受傷機制, 即穿透物的性質、大小和速度。例如,火器傷所致者80%以上現場死亡,而刀刺傷約半數仍可到達醫院;另一方面,主要取決於損傷的部位、傷口的大小以及心包裂口的情況。心包裂口足夠大時,臨牀上主要表現爲失血性休克,甚至迅速死亡。心包裂口小、或被周圍組織(如心包脂肪、肺等)或血塊所堵塞,心臟出血可引起急性心包填塞,使心臟舒張受限,腔靜脈心血流受阻和心排出量減少。

槍彈傷引起的心包裂口較大,主要表現爲失血性休克,而刀刺傷的心包裂口容易被堵塞,80%~90%發生心包填塞。心包填塞有利於減少心臟出血,病人生存機會反而較有出血但無心包填塞者爲多,然而,如不及時解除,則很快導致循環衰竭。當心臟傷口很小時可自行閉合而停止出血

5 診斷

X線檢查心臟穿透傷的診斷幫助不大,但胸片能顯示有無血胸氣胸金屬異物或其他臟器合併傷。

超聲心動圖心包填塞和心臟異物的診斷幫助較大,且能估計心包血量

6 治療

送到急診室的心臟穿透傷傷員可分爲4類:①死亡:入院前已無生命體徵;②臨牀死亡:送院途中有生命體徵,入院時無生命體徵,③瀕死:半昏迷、脈細、測不到血壓、嘆息呼吸,④重度休克動脈收縮壓小於10.7Kpa(80mmHg),神志尚清。

上述4類心臟穿透傷傷員中第一類是救不活的,第二、三類需立即開胸復甦。第四類可先擴容再開胸,如情況不改善也必須立即開胸復甦。

急救和復甦措施包括:①迅速氣管內插管機械通氣;②建立大口徑靜脈快速擴容通道,快速靜脈輸血補液提高心臟充盈壓;③同時建立中心靜脈測量裝置;④如有血氣胸,予以閉式引流;⑤疑有心包填塞者立即行心包穿刺,診斷並解壓;⑥若心包穿刺未抽出血液,臨牀上又高度懷疑心包填塞,可緊急在局麻下進行心包開窗探查術探查心包腔,放入減壓引流管。⑦已經心跳停止者需行開胸心臟復甦,胸外按壓不僅無效,且能加重出血心包填塞。

心臟穿透傷均應手術修補。術前準備以快速大量輸血爲主,適量給予多巴胺異丙腎上腺素以增強心肌收縮力。刺入心臟並仍留在胸壁上的致傷物(如尖刀)在開胸手術前不宜拔除。術後加強心電圖血液動力學監護,以及復甦後續治療。注意觀察有無繼發性出血、殘餘症和併發症。常規給予破傷風抗毒素抗菌素(頭孢噻啶,先鋒黴素Ⅴ氧氟沙星,甲哨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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