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概述
適應障礙(adjustment disorder,AD)是指在明顯的生活改變或環境變化時所產生的短期和輕度的煩惱狀態和情緒失調,常有一定程度的行爲變化等,但並不出現精神病性症狀[1]。常見的生活事件包括居喪、離婚、失業、搬遷、轉學、患重病、退休等[1]。
適應障礙是因長期存在應激源或困難處境,加上病人的人格缺陷,產生煩惱、抑鬱等情感障礙,以及適應不良行爲(如退縮、不注意衛生、生活無規律等)和生理功能障礙(如睡眠不好、食慾不振等),並使社會功能受損的一種慢性心因性障礙。其病程往往較長,通常在應激性事件或生活發生改變後起病。事過境遷,刺激消除,或者由於經過調整形成了新的適應,精神障礙隨之緩解。
7 流行病學
患病情況:國外認爲本病較常見,尤其在會診聯絡精神病學中,但無精確的統計數據。美國Iowa 的一篇報道,在收入精神病機構的2699 例患者中,有5%以適應性反應(adjustment reaction)作爲工作診斷(working diagnosis)。有的學者將適應障礙視爲暫時性診斷。
任何年齡皆可發病,但多見於成年人。患者中男女兩性無明顯差異;也有報道在成年人中以女性多見,女男之比約爲2∶1(Gelder M,1996)。
8 疾病病因
適應障礙是個人對生活改變或應激性事件(如喪偶、出國、移民、參軍、退休等)不能適應,而持續處於情緒障礙和不良適應行爲的一種異常狀態。由於對同樣的應激源許多人都能順利處置,無任何異常反應,而病人卻出現精神障礙,說明個人的易感性對適應障礙的發生有重要作用。儘管如此,仍需肯定如果沒有應激源,也就不會發生這種情況。
1.心理社會因素 生活環境和家庭的變遷,人際關係惡化,工作和學業受挫,親友死亡等,某些因素還帶有特定的時期如新婚期,畢業生求職,離退休後適應新的生活規律等。
2.個性因素 對於同樣的應激源許多人都能順利處置,無任何異常反應,而病人卻出現精神障礙,說明個人的易感性對適應障礙的發生有重要作用,但應該肯定如果沒有應激源,也就不會發生適應障礙。另外社會適應能力欠佳,應付方式生硬和單調及個體遭受應激時的生理狀況處於相對較弱的狀態,也易產生適應障礙。
9 病理生理
9.1 應激源
引起適應障礙的應激源可以是一個,如喪偶;也可以是多個,如事業上的失敗和親人傷亡接踵而來。應激源可以是突然而來,如自然災難;也可以是較慢的,如家庭成員之間關係的不融洽。某些應激源還帶有特定的時期,如新婚期,畢業生尋求職業,離、退休後適應新的生活規律等。應激源的嚴重程度不能預測適應障礙的嚴重程度,還要看應激源的性質、持續時間的長短、可逆性、處境和個體性格特徵等方面的情況(Gelder M,1996)。例如面對明顯作用的重大應激源,像被扣作人質,遭受惡劣的非人道待遇,此時情緒或行爲方面的障礙則難以避免。還有青少年的脆弱性,對應激源的體驗較深,也是危險因素之一。適應障礙也可發生於一個集體,如學校、自然災害人羣等。
9.2 個性心理特點
在同樣的應激源作用下,有的人適應良好,有的則適應不良,並不是所有的人都表現適應障礙。這就有理由推斷患者病前個性心理特徵(即人格)起着不可忽視的作用。例如個體的脆弱性特點,應激源的強度並不很大,便有可能引起適應障礙。這種個體不同的脆弱性部分可能與既往生活經驗有關(Gelder M,1996)。所以,適應障礙發生與否,要同時權衡應激源強度和個性心理特徵兩方面的因素。
10 症狀體徵
①焦慮和抑鬱情緒:輕度的情緒低落、無望沮喪、悲傷、哭泣等,焦慮緊張,擔心害怕,神經過敏,心悸氣短,胃腸不適等軀體症狀[1];
②品行問題:青少年常見,打架鬥毆、危險駕駛、物質濫用,往往還會出現盜竊、破壞財產或逃學逃課,可伴有焦慮和抑鬱情緒[1];
③上述症狀混合存在:如焦慮、抑鬱、做事依賴和矛盾性、無故發脾氣、行爲紊亂等[1]。
適應障礙的發病多在應激性事件發生後1~3個月之內。患者的臨牀症狀變化較大,主要表現爲以情緒和行爲異常爲主;常見焦慮不安、煩惱、抑鬱心境、無能力感,膽小害怕、注意力難以集中、惶惑不知所措和易激惹等。還可伴有心慌和震顫等軀體症狀。同時可出現適應不良的行爲而影響到日常活動。病人可感到有惹人注目的適應不良行爲或暴力衝動行爲出現的傾向,但事實上很少發生。有時患者發生酒或藥物濫用。其他較爲嚴重的症狀,如興趣索然、無動力、快感缺失(anhedonia)和食慾缺乏等則罕見。有報道指出,臨牀表現與年齡之間有某些聯繫:在老年人可伴有軀體症狀;成年人多見抑鬱或焦慮症狀,在青少年以品行障礙(即攻擊或敵視社會行爲)常見;在兒童可表現退化現象,如尿牀、幼稚言語或吮拇指等形式。
患者的臨牀相可有佔優勢的症狀羣,也可以混合症狀羣出現。下列諸類型可供臨牀工作中參考(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1994):
1.焦慮心境的適應障礙 以神經過敏、心煩、心悸、緊張不安、激越等爲主要症狀。有關焦慮性適應障礙(adjustment disorder with anxiety)的病例報道不多,主要表現爲緊張不安、擔心害怕、神經過敏、顫抖,可伴有心悸、窒息或喘大氣後感覺舒服一點,坐立不安、出汗等。
2.抑鬱心境的適應障礙(adjustment disorder with depressed mood) 爲成年人較常見的適應障礙。主要表現爲心境不良、對生活喪失興趣、自責、絕望感、哭泣、眼淚汪汪、沮喪,嚴重時可有自殺行爲。但比重度抑鬱爲輕。常伴有睡眠障礙、食慾減退、體重減輕。
3.品行異常的適應障礙(adjustment disorder with conduct disturbance)多見於青少年,主要表現爲對他人權利的侵犯或對社會準則和規章的暴力行爲,品行異常的表現有不履行法律責任,違反社會公德;如:逃學、礦工、打架、鬥毆,毀壞公物、粗暴對人無禮貌,亂開汽車、偷竊、離家出走、過早的性行爲,打架和飲酒過量等。
4.情緒和品行混合的適應障礙 情緒和品行混合的適應障礙(adjustmentdisorder with mixed disturbance of emotion and conduct)臨牀表現既有情緒異常,也有品行障礙的表現。對這類患者的診斷要謹慎。
5.混合型情緒表現的適應障礙(adjustment disorder with mixed emotionalfeatures) 表現爲抑鬱和焦慮心境及其他情緒異常的混合綜合症狀,從症狀的嚴重程度來看,比重度抑鬱和焦慮症爲輕。如有些青年入伍或求學從家中離開父母后,出現抑鬱、矛盾、發怒和明顯依賴表現。
6.未分型的適應障礙(adjustment disorder unspecified) 這是不典型的適應障礙。如表現爲社會退縮而不伴有焦慮或抑鬱心境。
(1)軀體性主訴的適應障礙:主要表現爲有軀體主訴,如疲乏、頭痛、背痛、食慾缺乏、慢性腹瀉或其他軀體不適等,患者既不找醫生診斷也不順從治療;體格檢查無相應陽性體徵,其他檢查均正常。
(2)工作抑制的適應障礙:主要表現爲突然難以勝任日常工作和學習,工作效率下降,學習成績不佳,工作學習能力減弱。嚴重時不能進行日常工作,甚至不能學習或閱讀資料。也稱爲能力減弱型。
(3)退縮型的適應障礙:表現爲孤獨、離羣、不參加社會活動、不注意個人衛生、生活無規律,在兒童表現爲尿牀、幼稚語言或吮拇指等形式。患者一般無焦慮抑鬱情緒,也無恐怖症狀。
適應障礙症狀表現多種多樣。起病通常在應激性事件或生活改變發生後1 個月之內,除長期的抑鬱性反應外,在應激源和困難處境消除後,症狀持續時間一般不超過6 個月。
12 診斷
適應障礙(adjustment disorder)是一種主觀痛苦和情感紊亂狀態,常妨礙社會功能,在明顯的生活改變或應激事件(應激源)的適應期發生,這些改變或事件包括重大的個人發展方面的變化(上學、初爲人父母、未能達到個人的理想目標、退休等),或可能影響個人社會關係完整性的事件(居喪、離別體驗),或影響社會支持系統及價值系統的事件(移民或難民狀態)。但需指出,個人素質或易感性在發生本症的危險性乃至表現形式方面也起重要作用。本症的表現多種多樣,包括抑鬱、焦慮或煩惱,感到對目前處境無從計劃、不能應對、難以堅持,處理日常事務也有缺陷。常伴有情感和品行障礙(尤其青少年)。病程至少1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
診斷適應障礙應注意評價以下關系:症狀的形式、內容、嚴重度;既往病史和人格特徵;應激性事件、處境或生活危機;有強有力的證據表明,如果沒有應激就不會出現障礙。但是不少精神障礙都可能有應激誘因,所以不能視應激的存在爲診斷依據,如果因正常沮喪反應就診,而且出現的反應在個人所在文化中是恰當的,且持續時間不超過6個月,則不診斷適應障礙。
確診主要看臨牀表現:
1.有明顯的應激源作爲誘因,特別是生活環境或社會地位的改變,情緒和行爲異常多在應激源發生後3 個月內出現。
2.應激源和患者的人格起着同樣的作用,即無應激源時患者一直精神正常,而相同的應激事件其他人都能順利處理同類事件,說明患者的社會適應能力不強。
3.情緒障礙爲主,有明顯的苦惱同時有適應不良行爲和生理功能障礙。
5.應激源消失後,症狀不應持續存在超過6 個月,長期的抑鬱反應也不超過2 年。
7.症狀表現不足以診斷其他類型精神障礙。應該注意的是,對青少年確診時,要多加考慮和分析。
12.1 診斷要點
ICD-10 界定適應障礙的起病時間在應激後的 1 個月內,而 DSM-5規定在應激生活事件後約 3 個月內出現心理和行爲問題[1]。適應障礙的診斷要點如下[1]:
1.有明顯的生活事件爲誘因。
2.患者病前具有易感人格基礎,生活事件發生前精神狀態正常,既往無精神病史,但社會適應能力差。
3.表現爲適應不良的行爲障礙,或以抑鬱、焦慮、恐懼等情緒障礙,或軀體不適症狀。
4.社會功能受損。
15 鑑別診斷
適應障礙需要與抑鬱障礙、焦慮障礙或其他應激相關障礙以及軀體疾病所致的精神障礙相鑑別[1]。適應障礙的抑鬱和焦慮情緒一般較輕,且脫離應激環境後其症狀減輕或緩解[1]。患軀體疾病後也可出現適應障礙,但與軀體疾病的嚴重程度不一定呈正相關,但其症狀大多圍繞軀體疾病的現實問題[1]。另外從病程、發作特點可加以鑑別[1]。
15.1 急性應激障礙
適應障礙與急性應激障礙同屬心理創傷後應激障礙,兩者在病因方面難以說明孰輕孰重。主要鑑別在於臨牀表現和疾病過程;急性應激障礙有異乎尋常的應激事件,發病迅速,症狀多在數分鐘到數小時之內充分發展。以精神運動性興奮或精神運動性抑制爲突出表現,而不是以情緒和行爲異常爲主。此外,可伴有一定程度的意識障礙,不能完全回憶。整個病程緩解也快,一般爲幾小時至1 周之內。
15.2 創傷後應激障礙
創傷後應激障與適應障礙雖都不是急性發病,但在臨牀症狀上有可鑑別之點。創傷後應激障礙表現爲創傷性體驗反覆重現,並伴有錯覺或幻覺。同時可有睡眠障礙、易激惹或驚跳反應等持續性警覺性增高症狀。還可有持續的迴避,極力避免回想或參加引起痛苦的經驗或回憶,甚至不願與人接觸。
15.3 重度抑鬱症
適應障礙與抑鬱症的鑑別在情緒上有時難以分清,這需要有臨牀的實踐經驗,並無絕對的鑑別標準。一般講,抑鬱症的情緒異常較重,並常出現消極念頭,甚至有自殺的企圖和行爲。整個臨牀相有早晚變化。從病程來看可循環發作,不少病人還有躁狂相發作。
15.4 焦慮症
主要是與廣泛性焦慮症的鑑別。本病不僅病程較長,且常伴有明顯的自主神經系統失調症狀,睡眠障礙也很突出。病前往往無何值得重視的強烈的應激源可尋。
15.5 人格障礙
人格障礙在適應障礙發病上不可忽視,人格障礙是適應障礙發病的重要因素,但不是臨牀相的顯着表現。實踐中可見人格障礙能被應激源加劇,但人格障礙早在幼年時期即已明顯,應激源不是人格障礙形成的主導因素。患者並不爲人格異常所苦惱,而基本上持續到成年甚至終生。在此也要指出,人格障礙患者出現新的症狀,符合適應障礙診斷標準時,兩個診斷應同時並列,如偏執性人格障礙和抑鬱心境的適應障礙。
15.6 軀體疾病引起的情緒障礙
軀體疾病引起的情緒障礙是一種以持久的擔心或相信各種軀體症狀的優勢觀念爲特徵,病人因爲這些症狀如心血管病、腦血管病等反覆就醫,各種醫學檢查和醫生的解釋均不能打消其疑慮。此時患者可能出現焦慮抑鬱狀態,要同適應障礙鑑別。
15.7 神經症
神經症表現爲焦慮、抑鬱、強迫、恐怖等症狀。同時伴有明顯的自主神經症狀,睡眠障礙也很突出,且病程長,往往無強烈的應激源可尋。
16 治療
16.1 治療原則
採用心理治療措施,減少或脫離應激源是適應障礙的治療原則,必要時可採用藥物對症治療[1]。
16.2 心理治療
心理—環境治療應激相關障礙的主要治療之一,應儘可能去除精神因素或脫離引起精神創傷的環境,轉移或消除應激源。通過疏泄、解釋、支持、鼓勵、指導等,幫助病人擺脫痛苦,認識疾病,面對現實,配合治療,提高適應能力。
一般來說,適應障礙是對應激生活事件的過度反應,並損害日常功能或學習生活,最好的治療方法是以解決問題爲導向[1]。也就是說,治療應有助於患者認識和理解應激源背後的含義,即消除或減少潛在的應激源,減輕症狀,培養應對和解決問題的技能,增強適應能力和自我管理壓力的能力(表 8-4)[1]。
當應激源消失後,而情緒異常仍無明顯好轉,則需要進行心理治療。心理治療除與患者交談外,更應幫助他們如何解決應激性問題,也可讓他們發泄一下情緒,這對改善社會功能有積極作用。對青少年的行爲問題,除個別指導外,還要進行家庭治療,定期進行心理諮詢是必要的,給予鼓勵,再保證建議和環境重新安排等具有支持治療的作用。
16.2.1 危機干預
當個體遭到社會心理應激因素的衝擊,其心理穩定性受到破壞而出現心理危機時,危機干預就是從心理解決迫在眉睫的危機,使症狀得到立即緩衝和持久的消失,使心理功能回到危機前水平,並獲得新的應付技能,以預防將來新的危機發生。
16.2.2 認知行爲治療
應激源消失後,患者情緒行爲異常仍無明顯好轉時需要進行認知行爲治療。任何對應激產生的情緒和行爲改變都受思維過程的控制,不良的認知導致不良的情緒,以致產生不良的行爲,因此認知行爲治療通過矯正患者的思想、信念和態度,從而達到治療的目的。認知行爲療法可分3 個步驟:①找出與不良行爲有關的錯誤認識;②尋找證據,論證這一認知的錯誤;③分析錯誤認知的根源,幫助病人重建認知。
16.2.3 支持性心理治療
當應激源停止後支持性心理治療是最常用的一種,這對適應不良的行爲和改善社會功能有積極的作用。
需要指出,人的需要與個性特點是形成精神應激的內部條件。人們面對同一外在客觀世界,由於反映方式不同,可形成了不同的內心世界。例如有的人感知世界認爲充滿愛心,而有的人感知世界認爲充滿敵意;有人心直口快,有人城府很深。對滿足需要的具體行動,有的人猶豫不決,自我剋制過多;有的人說幹就幹,不顧行爲規範。對於外界事物的認知、利害關係的辨認,有人當機立斷,有人充滿內心衝突,結果造成精神應激或焦慮狀態。面對失敗,有人自責自咎,有人怨天尤人,進而有的人心潮起伏,有的人泰然處之。因此治療時既要儘量消除應激事件的影響,也要注意改造對個性特徵有重要影響的個人價值觀及其應激障礙。如果個人存在過高的內部需要和願望,在此背景上形成不夠恰當的價值觀,養成對社會環境和人際關係適應不良的個性特徵,由此產生特殊的認知、情緒反應與行爲方式,可以成爲應激相關障礙的重要原因。因此,通過治療使認知方式與價值觀轉變,可以繼而引起情緒與行爲反應轉變。以轉變價值觀爲主要目的的認知心理治療,在減緩應激與防治相關疾病方面,具有治本的效果。轉變價值觀的正確途徑是使個人的價值觀更加接近客觀實際,更好適應社會生活。總之,對於完美主義、以偏概全的思維方式,以及在這基礎上形成的價值觀,必須通過心理治療予以矯正。
16.2.4 以道家學說爲治療哲理的心理治療
①我國的道家處世養生法可有助於減緩精神應激。道家有自成體系的處世養生哲學,與儒家思想長期並存。道家處世養生法作爲一種價值觀,對應激相關障礙、神經症與心身疾病的認知心理治療,有較好效果。道家處世養生法經楊德森教授整理,有以下4條原則:
第一,利而不害,爲而不爭:只作利己利人利天下之事,不作危害自己、他人與社會的事。爲而不爭是要求自己盡力而爲,量力而爲,不與人爭,不與人攀比,不嫉能妒賢,就可大大改善人際關係,消除“窩裏鬥”的現象。
第二,少私寡慾,知足知止:降低利己私心與過高的爭權爭名爭利慾望,制定經過努力可以實現的爲社會與個人的奮鬥目標。不安排過多任務,對人對己不作過高要求,有所不爲然後有所爲,適可而止,知足常樂。
第三,知和處下、以柔克剛:海納百川、水容萬物、求同存異、百花齊放。
第四,清靜無爲、順其自然:掌握事物發展的客觀規律、預測進程、預知結局、因勢利導、遊刃有餘。不倒行逆施、不強迫蠻幹、不揠苗助長、不急於求成、在危機面前作好出現最壞情況的精神準備,尋求不壞的結局。
②道家處世養生法認知心理治療,有A、B、C、D、E 5個治療程序:
A.探索應激源,由病人陳述生活經歷,遭遇的生活事件或精神創傷,求醫時存在的精神痛苦與軀體不適。
B.通過價值觀量表,評估病人的價值觀,即對人生、名譽、權利、地位、財富、愛情、健康等的評價與個人的追求。
C.評估病人應對生活事件所常採用的方法、成功的經驗,特別是失敗的教訓,如走極端、以偏概全的思維方式與行爲方式。
D.介紹道家處世養生法的幾個基本原則,讓病人對照自己的A 型性格與行爲,失敗的應對方式,重新思考和定位。
E.通過1 個月至半年的治療,客觀評定療效。
總之,通過集體宣傳與個別談心,針對病人的生活事件、心理衝突、性格特徵與失敗的應對方法,共同尋找擺脫心理危機的出路。在認知治療時,應列出失敗的認知方式,尋找新的認知方式,接受道家處世養生法的價值觀,反覆練習,不斷解決生活中遭遇的生活事件,達到重新適應生活、迴歸社會和促進精神健康的目的。
16.3 藥物治療
對適應障礙的病人藥物治療不必作爲首選的方法,但對情緒異常較明顯的患者,爲加快症狀的緩解,可根據具體病情酌情選用抗抑鬱藥或苯二氮卓類等抗焦慮藥。對焦慮、恐懼不安者,可使用抗焦慮藥;對抑鬱症狀突出者,可選用丙米嗪、阿米替林等抗抑鬱藥;對有妄想、幻覺、興奮激動者或出現衝動行爲威脅到自身或他人安危時,可給予短期抗精神病藥物治療,如氯丙嗪、氟哌啶醇等,症狀消失後可繼續服藥數週再停藥。以低劑量、短療程爲宜。在藥物治療的同時,心理治療應繼續進行,特別是對那些恢復較慢的患者,更爲有益。
針對某些特定的症狀,如焦慮、抑鬱、失眠等,造成患者主觀痛苦和社會功能損害,可酌情采用藥物對症治療,以低劑量、短療程爲宜[1]。曲唑酮(50~150 mg/d)可有效改善睡眠、焦慮及抑鬱症狀。嚴重的抑鬱情緒影響功能時可酌情考慮SSRI治療[1]。
16.4 電痙攣治療
16.5 支持治療
如對不能主動進食或進食量少的病人,應注意補充營養、飲水或輸液。
16.6 自我調節治療
無論是離婚、失業、職業變遷還是重大疾病等,自我調節治療都有助於提高自信,應對壓力[1]。支持小組提供一個表達並處理自己感受和經歷的平臺,有助於獲取額外的應對方法[1]。此外,自助手冊和基於網絡的自助干預也是有益的[1]。養成健康的生活節律,保證充足的睡眠,參加有趣的娛樂和體育活動[1]。其他治療方法還包括寫日記、肌肉和呼吸放鬆練習、冥想等[1]。
17 預後
只要給予適當治療,臨牀實踐顯示預後良好。當應激源消失後,一般幾個月,最長不超過6 個月即可恢復正常。有報道指出,青少年比成年患者病程要稍長些,並有伴發自殺行爲者。還要注意這些青少年來門診時有無物質濫用或依賴問題。對那些數年不愈的患者,應考慮應激源是否未完全消除,並仔細深入接觸,觀察有無其他精神障礙未被發現的可能。
19 預防
軀體無疾病,心理無疾病,具有社會適應能力是國內外公認的“全面健康”叄要素。心理健康、社會適應性是人們智力發展和腦功能健康的重要標誌,是確立人生觀、世界觀,培養良好心理素質的基礎。“社會適應”是指具備人際關係協調能力,在縱橫交錯的人類羣體中,能應付各種不同的人際關係,具備處理和適應家庭、學校和社會生活的能力。以學生社會適應障礙爲例,預防的對策有:
19.1 說服教育法
心理品質的形成都是以道德認識爲基礎的。因此,要塑造積極的心理品質,就必須從提高道德認識,判斷和評價水平爲突破口。如學生中普遍存在學習自覺性差的現象,其根源之一是學習目的性不明。不管是學校還是在家裏,只要一提到學習、做作業,思想上就產生一種惰性心理,行動上就出現怕學習,不想做作業、容易被其他事物吸引等行爲。因此,我們針對不同類型學生的心理狀態及特點,恰當地運用說服教育的方法,曉之以理,教育學生形成正確的認識,克服頭腦中的錯誤或模糊的認識,達到強化學習目的性教育的目的。
19.2 情境薰陶法
和諧民主的教育或教學情境是培養受教育者健康心理品質的重要方法。在教育教學活動中,我們要有計劃地創設各種方式的和諧民主的教育情境。如創設團結緊張、嚴肅活潑的情境;教學中的愉快、成功、求知、勤思、民主的氛圍;個別談話時要尊重、期望、鼓勵、嚴格要求的情境等等。從而在和諧的教育教學情境中,使受教育者能盡情地表達自己的思維成果和感情,克服膽怯、擔心、怕說錯受批評等不必要的心理壓力,增強自信心,培養勇敢和獨立解決問題的心理的勇氣。
19.3 情境感染法
情緒和情感總是相互感染的。在特定的學校環境中,施教者和受教育者之間經常發生感情的溝通,有意、無意地受到情緒感染。施教者力求把自己健康、愉悅、生動的情感、言行去感染自己的教育對象,使其產生強烈而積極的內心體驗。如一次表揚;一次成功的個別談心;一次主題鮮明的活動等等,都會使受教育者產生愉悅的情感體驗,在情感上產生共鳴。"動之以情"的教育方法,既有利於培養興趣愛好和求知慾等積極心態,又有利於相互間心理距離的縮短,使其在能保持穩定而持久的情感,做到專心、積極、主動、認真等。
19.4 意志磨鍊法
各種心理品質的培養都是自覺參加社會實踐的結果。也是在與困難作鬥爭中磨鍊出來的。因此,磨鍊意志品質,顯得極其重要。一是要培養克服困難的信心和勇氣,能夠在困難面前不屈不撓,能自我控制,自我約束。二是要參加集體活動,增強集體觀念,服從集體意志,在活動中逐步養成自制、堅強、剛毅、果斷的意志品質,糾正猶豫、盲目、執拗、魯莽、頑固的不良品質,提高自己的意志水平
19.5 心理教育法
這是提高心理素質的基本形式,其最終目的是保護和促進人的身心健康。內容不僅是普及心理衛生知識,還要矯正心理困惑的認識結構。必須通過座談,瞭解對心理保健知識的掌握、要求和問題,通過調查測試,分析受試者的心理障礙、偏異情況,然後講知識、講保健,共同對心理問題進行剖析交流、專題討論,以聯繫實際進行心理健康與修養的教育。
19.6 心理諮詢法
這是幫助受詢者克服在人生道路上可能遇到的心理障礙,使他們能適應社會生活,處理好人際關係,順利完成社會角色轉移。心理諮詢要取得良好效果的關鍵在於,要給予信任,給予理解,給予換位(即設身處地,將心比心)。還要動之以情,要遵循聆聽(讓受詢者宣泄)、保密(有些深層內容要絕對保密)、疏導(對其提出的特殊問題作面對面的指導)原則。相互信任是諮詢取得成功的基礎。諮詢過程是雙方情感和心理交流的過程,只有這樣方能取得消除精神壓力,達到心理轉化的效果。
20 參考資料
- ^ [1]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精神障礙診療規範(2020 年版)[Z].2020-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