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註解
人格發展八階段論指美國心理學家埃裏克森,根據其自身人生經驗及多年從事心理治療觀察所見,修改與擴充了弗洛伊德的人格理論,提出的心理社會發展論。認爲,人除了生理性的衝動外,在生長過程中還有一種注意外界並與外界相互作用的需要,而個人的健全人格正是在與環境的相互作用中形成的。他將人的一生劃分成八個階段。
(1)學習信任階段(從出生-18個月左右),信任與不信任的矛盾;
(2)成爲自主者的階段(18個月-4歲),自主與羞恥、懷疑的矛盾;
(3)發展主動性階段(4-5歲),主動性與內疚的矛盾;
(4)變得勤奮階段(6-11歲),勤奮與自卑的矛盾;
(5)建立個人同一性的階段(12-18歲),同一性與角色混亂的矛盾;
(6)承擔社會義務階段(18-30歲),親密與孤獨的矛盾;
(7)顯示創造力感的階段(中年期和壯年期),創造力感與自我專注的矛盾;
(8)達到完善的階段(從成熟到晚年),完善與絕望、厭棄的矛盾。那些在發展中產生的矛盾都包含着積極的與消極的方面,妥善處理這些矛盾,促使沿着積極的方向健康發展,是各個階段人格發展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