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適應證
1.肢體的原發惡性腫瘤,應早期高位截肢。病程早期,病變限於骨內,無遠距離轉移者可考慮腫瘤段切除,遠段肢體再植。
2.肢體嚴重感染(例如不能控制的氣性壞疽),或藥物和一般手術無法控制的化膿性感染併發嚴重敗血症,威脅病人生命,不截肢不足以挽救生命者應及時截肢。
3.肢體嚴重而廣泛的損傷,無法修復或再植者,須當機立斷施行截肢術。
4.由於動脈血栓形成、血栓閉塞性脈管炎、動脈硬化、糖尿病等原因所引起的肢體供血不足,已有明顯壞死者,應截肢。
5.先天性多指(趾),可以截除。
5 術前準備
1.截肢會給病人帶來嚴重的精神和肉體上的創傷,因此,應詳細地向病人及其親屬解釋截肢的必要性和假肢裝配及使用中的問題,做好思想工作。如系開放性截肢,尚需說明須再次截肢。
2.開放性截肢後再截肢的病人,最好等待傷口癒合後手術;如未癒合,應先植皮。
3.除因供血不足以致肢體壞死者外,所有截肢應於截斷平面的近心端置充氣止血帶,以減少失血,保持術野清晰。
7 手術步驟
1.體位 仰臥位,病側軀幹緣儘可能靠近手術檯邊緣,病肢外展,平置於另一小手術檯上。上臂置充氣止血帶。
2.設計皮瓣 腕關節以上的截肢,前、後皮瓣應等長,各等於截斷平面直徑(約1/3圓周)的1/2,前、後皮瓣的交點在截骨平面內、外側中點,使切口瘢痕正好落在殘端的正中[圖1 ⑴]。於體表標出皮瓣切線及截斷平面。切開皮膚、皮下組織及深筋膜,於筋膜下分離,上翻皮瓣至截斷平面[圖1 ⑵]。
3.切斷血管、神經 分離尺、橈動脈及正中神經、尺神經,常規處理後切斷。注意在不同的截斷平面,血管、神經的解剖位置會有差異。不同斷面的血管、神經位置見肢體橫斷面圖[見斷肢(指)再植術]。
4.截肢 於截斷平面下2cm,用截肢九與骨垂直,環形切斷肌肉,於肌肉回縮的平面,保護近側肌肉後切開骨膜,鋸斷尺、橈骨,截除病肢,銼平面緣[圖1 ⑶]。
5.處理殘端 鬆開止血帶,徹底止血。再於近端加壓檢查血管的結紮牢靠[圖1 ⑷]後,即可沖洗斷面,修整肌肉與皮瓣長度,置膠皮引流後縫合深筋膜及皮瓣,最後加壓包紮殘端[圖1 ⑸]。
[術中注意事項]
1.前臂理想的截斷平面是中、下1/3交界處。前臂下1/3的截肢,皮瓣供血將會不足,殘端易發涼、青紫,不宜裝配假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