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傷痛搽劑

中成藥 外用藥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1 拼音

kè shāng tòng chá jì

2 克傷痛搽劑藥典標準

2.1 品名

克傷痛搽劑

Keshangtong Chaji

2.2 處方

當歸川芎紅花丁香生薑樟腦松節油

2.3 製法

以上七味,生薑切片,用70%乙醇浸漬48小時,濾過,濾液備用;紅花當歸川芎丁香粉碎成粗粉,加入上述藥渣,照流浸膏劑與浸膏劑項下的滲漉法(2010年版藥典一部附錄Ⅰ O),用70%乙醇溶劑浸漬48小時後緩緩滲漉,收集滲漉液,濃縮至適量,濾過,與上述濾液合併。樟腦松節油分別用乙醇溶解,加入上述濾液中,加70%乙醇規定量,混勻,密封,靜置,濾過,即得。

2.4 性狀

本品爲紅棕色的澄清液體;氣香。

2.5 鑑別

(1)取本品30ml,置水浴上蒸乾,殘渣加水30ml,微熱使溶解,放冷,轉移至分液漏斗中,用乙醚振搖提取2次,每次20ml,合併乙醚提取液,揮幹,殘渣甲醇1ml使溶解,作爲供試品溶液。另取阿魏酸對照品,加甲醇製成每1ml含0.5mg的溶液,作爲對照品溶液。照薄層色譜法2010年版藥典一部附錄Ⅵ B)試驗,吸取上述兩種溶液各10μl,分別點於同一硅膠G薄層板上,以乙醚三氯甲烷甲酸(10:50:1)爲展開劑,展開,取出,晾乾,置紫外光燈(365nm)下檢視。供試品色譜中,在與對照品色譜相應的位置上,顯相同顏色的熒光斑點。

(2)取本品10ml,置水浴上蒸去乙醇殘渣乙醚10ml振搖提取,分取乙醚液,揮散至約2ml,作爲供試品溶液。另取丁香酚對照品,加乙醚製成每1ml含15μl的溶液,作爲對照品溶液。照薄層色譜法2010年版藥典一部附錄Ⅵ B)試驗,吸取上述兩種溶液各10μl,分別點於同一硅膠G薄層板上,以石油醚(60~90℃)—乙酸乙酯(9:1)爲展開劑,展開,取出,晾乾,噴以5%香草醛硫酸溶液,在105℃加熱至斑點顯色清晰。供試品色譜中,在與對照品色譜相應的位置上,顯相同顏色的斑點。

2.6 檢查

2.6.1 乙醇

應爲60%~70%(2010年版藥典一部附錄Ⅸ M)。

2.6.2 總固體

精密量取本品25ml,置稱定重量的蒸發皿中,於水浴上蒸乾,在105℃乾燥3小時,置乾燥器中冷卻30分鐘,迅速精密稱定重量。遺留殘渣不得少於1.5%。

2.6.3 其他

應符合搽劑項下有關的各項規定2010年版藥典一部附錄Ⅰ V)。

2.7 含量測定

氣相色譜法2010年版藥典一部附錄Ⅵ E)測定。

2.7.1 色譜條件與系統適用性試驗

聚乙二醇20000(PEG-20M)爲固定相,塗布濃度爲10%;柱溫爲程序升溫,初始溫度爲125℃,保持6分鐘,以每分鐘8℃的速率升溫至175℃,保持17分鐘。理論板數按樟腦峯計算應不低於2900。

2.7.2 校正因子測定

聯苯適量,精密稱定,加乙醇製成每1ml含9mg的溶液,作爲內標溶液。另取樟腦對照品、丁香酚對照品適量,精密稱定,分別加乙醇製成每1ml含樟腦10mg、含丁香酚6mg的溶液,作爲對照品溶液。精密量取上述三種溶液各1ml,置10ml量瓶中,用70%乙醇稀釋至刻度,搖勻,吸取1μl,注人氣相色譜儀,分別計算樟腦丁香酚的校正因子。

2.7.3 測定法

精密量取本品5ml,置10ml量瓶中,精密加入內標溶液1ml,用70%乙醇稀釋至刻度,搖勻,吸取1μl,注入氣相色譜儀,測定,即得。

本品每1ml中含樟腦(C10H16O)應爲1.7~2.3mg;含丁香丁香酚(C10H12O2)計,不得少於0.45mg。

2.8 功能與主治

活血化瘀,消腫止痛。用於急性軟組織挫傷,症見皮膚青紫瘀斑、血腫疼痛

2.9 用法與用量

外用適量,塗擦患處並按摩至局部發熱,一日2~3次。

2.10 規格

每瓶裝  (1)30ml  (2)40ml  (3)100ml

2.11 貯藏

密封

2.12 版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10年版

3 克傷痛搽劑介紹

3.1 藥品類型

中藥

3.2 藥品名稱

克傷痛搽劑

3.3 藥品漢語拼音

3.4 藥品英文名稱

3.5 成份

3.6 性狀

3.7 作用類別

3.8 適應症/功能主治

活血化瘀,消腫止痛。用於急性軟組織挫傷,症見皮膚青紫瘀斑,血腫疼痛

3.9 規格

每瓶裝30毫升

3.10 用法用量

外用適量,塗擦患處並按摩至局部發熱,一日2~3次。

3.11 禁忌

3.12 不良反應

3.13 注意事項

1.本品爲外用藥,禁止內服。

2.用畢洗手,切勿接觸眼睛、口腔等黏膜處。皮膚破潰處禁用。

3.忌生冷、油膩食物。

4.兒童、孕婦、經期哺乳期婦女、年老體弱者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5.本品不宜長期或大面積使用,用藥後皮膚過敏者應停止使用,症狀嚴重者應去醫院就診。

6.用藥3天症狀無緩解,或出現局部紅腫、疼痛活動受限等不適症狀時應去醫院就診。

7.對本品及酒精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8.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9.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0.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3.14 藥物相互作用

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3.15 藥理作用

3.16 備註

請仔細閱讀介紹並按說明使用或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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