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急性ST段抬高心肌梗死臨牀路徑(2009年版)》由衛生部於2009年6月30日《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8個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衛辦醫政發〔2009〕111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8個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
衛辦醫政發〔2009〕11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規範臨牀診療行爲,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我部組織有關專家研究制定了急性單純性闌尾炎、結節性甲狀腺腫、乳腺癌、股骨幹骨折、急性ST段抬高心肌梗死、子宮平滑肌瘤、計劃性剖宮產和老年性白內障等8個病種的臨牀路徑。現印發給你們,供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在醫療質量管理工作中參照執行。
二○○九年六月三十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急性ST段抬高心肌梗死(STEMI)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急性ST段抬高心肌梗死(STEMI)(ICD10:I21.0- I21.3)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急性ST段抬高心肌梗死的診斷與治療指南》(中華醫學會心血管病分會,2001年)、2007年ACC/AHA及2008年ESC相關指南
2. 相鄰兩個或兩個以上導聯心電圖ST段抬高≥0.1mv;
3. 心肌損傷標記物(肌酸激酶CK、CK同功酶MB、心肌特異的肌鈣蛋白cTNT和cTNI、肌紅蛋白)異常升高(注:符合前兩項條件時,即確定診斷爲STEMI,不能因爲等待心肌標誌物檢測的結果而延誤再灌注治療的開始)。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及依據。
根據《急性ST段抬高心肌梗死的診斷與治療指南》(中華醫學會心血管病分會,2001年)、2007年ACC/AHA及2008年ESC相關指南
1. 一般治療
2. 再灌注治療
(1)直接PCI(經皮冠狀動脈介入治療)(以下爲優先選擇指徵):
①具備急診PCI的條件,發病<12小時的所有患者;尤其是發病時間>3小時的患者;
②高危患者。如併發心源性休克,但AMI<36小時,休克<18小時,尤其是發病時間>3小時的患者;
③有溶栓禁忌證者;
④高度疑診爲STEMI者。
急診PCI指標:從急診室至血管開通(door-to-balloon time)<90分鐘。
(2)靜脈溶栓治療(以下爲優先選擇指徵):
≤3小時的患者;
②無條件行急診PCI;
③PCI需延誤時間者(door-to-balloon time>90分鐘)。
溶栓指標:從急診室到溶栓治療開始(door-to needle time)<30分鐘。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10-14 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 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I21.0- I21.3急性ST段抬高心肌梗死疾病編碼;
2. 除外主動脈夾層、急性肺栓塞等疾病或嚴重機械性併發症者;
3. 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時,如在住院期間不需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術前準備(術前評估)就診當天所必需的檢查項目。
1. 心電、血壓監護;
根據患者具體情況可查:
1. 血脂、D-二聚體(D-Dimer)、腦鈉肽(BNP);
2. 尿、便常規+潛血、酮體;
3. 血氣分析;
4.牀旁胸部X光片;
4.1.7 (七)選擇用藥。
2. 抗血小板藥物:阿司匹林和氯吡格雷(常規合用);對於行介入治療者,術中可選用GPⅡb / Ⅲa受體拮抗劑;
4.1.8 (八)介入治療時間。
AMI起病12小時內實施急診PCI治療;時間超過12小時,如患者仍有缺血性疼痛證據,或血流動力學不穩定,或合併心源性休克者,仍應實施急診PCI治療。
2.手術內置物:冠狀動脈內支架;
3.術中用藥:抗凝藥(肝素等)、抗血小板藥(GPⅡb / Ⅲa受體拮抗劑)、血管活性藥、抗心律失常藥;
4.術後住院第1天需檢查項目:心電圖(動態觀察)、心肌損傷標記物(6小時測一次,至發病24小時)、血常規、尿常規、便常規+OB、凝血功能、血生化、血氣分析、BNP、C-反應蛋白或hsCRP、D-Dimer、心臟超聲心動圖、胸部X光片。
4.1.9 (九)術後住院恢復 7 -14 天。
4.1.10 (十)出院標準(圍繞一般情況、切口情況、第一診斷轉歸)。
1. 生命體徵平穩;
3. 心電穩定;
4.1.11 (十一)有無變異及原因分析。
2. 等待二次擇期PCI;
3. 有合併症、病情危重不能出CCU和出院;
4. 等待擇期CABG;
5. 患者拒絕出院。
注:適用於STEMI發病<12小時者,擇期PCI患者不適用本流程。
4.2 二、急性ST段抬高心肌梗死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急性ST段抬高心肌梗死(STEMI)(ICD10:I21.0- I21.3)
患者姓名:性別:年齡:門診號:住院號:
發病時間:年月日時分 到達急診科時間:年月日時分
溶栓開始時間:年月日時分 PCI開始時間:年月日時分
住院日期:年月日 出院日期:年月日,
標準住院日10-14天 實際住院日:天
時間 | 到達急診科(0—10分鐘) | 到達急診科(11—30分鐘) |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詢問病史與體格檢查 □ 描記並評價“18導聯”心電圖 □ 開始急救和常規治療 | □ 急請心血管內科二線醫師會診(5分鐘內到達):複覈診斷、組織急救治療 □ 迅速評估“溶栓治療”或“直接PCI治療”的適應證和禁忌證 □ 確定再灌注治療方案 □ 對擬行“直接PCI”者,儘快術前準備(藥物、實驗室檢查、交待病情、簽署知情同意書、通知術者和導管室、運送準備等) □ 對擬行“溶栓治療”者,立即準備、簽署知情同意書並儘早實施 | ||||
重 點 醫 囑 | □ 描記“18導聯”心電圖 □ 臥牀、禁活動 □ 吸氧 □ 開始急性心肌梗死急救和“常規治療” | □ 急性心肌梗死護理常規 □ 特級護理、臥牀、禁食 □ 鎮靜止痛 □ 儘快準備和開始急診“溶栓”治療 □ 從速準備和開始急診PCI治療 □ 實驗室檢查(溶栓或急診PCI前必查項目) | ||||
主要護理工作 | □ 給予吸氧 □ 實施重症監護、做好除顫準備 □ 配合急救治療(靜脈/口服給藥等) □ 靜脈抽血準備 □ 完成護理記錄 □ 指導家屬完成急診掛號、交費和辦理“入院手續”等工作 | □ 急性心肌梗死護理常規 □ 完成護理記錄 □ 特級護理 □ 觀察並記錄溶栓治療過程中的病情變化及救治過程 □ 配合監護和急救治療 □ 配合急診PCI術前準備 □ 做好急診PCI患者轉運準備 |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
護士 簽名 | 白班 | 小夜班 | 大夜班 | 白班 | 小夜班 | 大夜班 |
簽名 |
注:適用於STEMI發病<12小時者,擇期PCI患者不適用本流程。
時間 | 到達急診科(31—90分鐘) | 住院第1天 (進入CCU24h內) |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做好患者“急診室 導管室 CCU”安全轉運準備 □ 密切觀察並記錄溶栓過程中的病情變 化和救治情況 □ 儘早運送患者到導管室,實施“直接 PCI”治療 □ 密切觀察並記錄“直接PCI”治療中的病情變化和救治過程 □ 溶栓或介入治療後患者安全運送至CCU繼續治療 □ 重症監護和救治 | □ 監護、急救和常規藥物治療 □ 密切觀察、防治心肌梗死併發症 □ 密切觀察和防治溶栓和介入並 發症 □ 完成病歷書寫和病程記錄 □ 上級醫師查房:診斷、鑑別診斷、危險性分層分析、確定診療方案 □ 預防感染(必要時) □ 實驗室檢查 □ 危險性評估 | ||||
重 點 醫 囑 | □ 急性心肌梗死護理常規 □ 特級護理 □ 密切觀察並記錄溶栓治療和直接PCI過程中的病情變化和救治過程 □ 吸氧 □ 準備溶栓、直接PCI治療中的救治 □ 實施溶栓治療 □ 實施直接PCI治療 | 長期醫囑: □ 急性心肌梗死護理常規 □ 特級護理 □ 臥牀、吸氧 □ 記錄24小時出入量 □ 流食或半流食 □ 鎮靜止痛 □ β阻滯劑(無禁忌證者常規使用) □ ACEI(不能耐受者可選用ARB治療) □ 術後應用低分子肝素2-8天 □ 調脂治療:他汀類藥物 臨時醫囑: □病危通知 □ 心電圖 □ 感染性疾病篩查 □ 牀旁胸部X光片 □ 牀旁超聲心動圖 | ||||
主要護理工作 | □ 急性心肌梗死護理常規 □ 特級護理、完成護理記錄 □ 配合溶栓治療監護、急救和記錄 □ 配合直接PCI觀察、監護、急救和記錄 □ 做好轉運回CCU的準備 | □ 急性心肌梗死護理常規 □ 特級護理、護理記錄 □ 實施重症監護 □ 配合急救和治療 □ 抽血化驗 □ 執行醫囑和生活護理 |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
護士 簽名 | 白班 | 白班 | 小夜班 | 大夜班 | 小夜班 | 大夜班 |
簽名 |
時間 | 住院第2天 (進入CCU24-48h) | 住院第3天 (進入CCU48-72h) |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繼續重症監護 □ 急性心梗和介入併發症預防和診治 □ 病歷書寫和病程記錄 | □ 繼續重症監護 □ 心電監測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和病程記錄 □ 繼續和調整藥物治療 □ 確定患者是否可以轉出CCU |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急性心肌梗死護理常規 □ 特級護理或Ⅰ級護理 □ 臥牀或牀旁活動 □ 流食或半流食 □ 吸氧 □ 記錄24小時出入量 □ β阻滯劑(無禁忌證者常規使用) □ ACEI(不能耐受者可選用ARB治療) □ 術後應用低分子肝素2-8天 □ 調脂治療:他汀類藥物 臨時醫囑: □ 心電圖 | 長期醫囑: □ 急性心肌梗死護理常規 □ Ⅰ級護理 □ 牀上或牀旁活動 □ 半流食或低鹽低脂普食 □ 間斷吸氧 □ 記錄24小時出入量 □ β阻滯劑(無禁忌證者常規使用) □ ACEI(不能耐受者可選用ARB治療) □ 術後應用低分子肝素2-8天 □ 調脂治療:他汀類藥物 臨時醫囑: □ 心電圖 | ||||
主要護理工作 | □ 配合急救和治療 □ 生活與心理護理 | □ 配合醫療工作 □ 生活與心理護理 |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
護士 簽名 | 白班 | 小夜班 | 大夜班 | 白班 | 小夜班 | 大夜班 |
簽名 |
注:如患者發生惡性心律失常,加用胺碘酮;如發生心衰,加用利尿劑等藥物;低血壓者可給予多巴胺。
時間 | 住院第4-6天 (普通病房第1-3天) | 住院第7-9天 (普通病房第4-6天) | 住院第10-14天 (出院日) |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上級醫師查房:危險性分層、心功能、監護強度和治療效果評估 □ 確定下一步治療方案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 急性心肌梗死“常規治療”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 預防併發症 □ 完成擇期PCI □ 治療效果、預後和出院評估 □ 確定患者是否可以出院 □ 康復和宣教 | 如果患者可以出院: □ 通知出院處 □ 通知患者及其家屬出院 □ 將“出院總結”交給患者 如患者不能出院: □ 請在“病程記錄”中說明原因和繼續治療和二級預防的方案 |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急性心肌梗死護理常規 □ Ⅱ級護理 □ 牀旁活動 □ 低鹽低脂普食 □ β阻滯劑(無禁忌證者常規使用) □ ACEI(不能耐受者可選用ARB治療) □ 術後應用低分子肝素2-8天 □ 調脂治療:他汀類藥物 臨時醫囑: □ 心電圖 | 長期醫囑: □ 急性心肌梗死護理常規 □ Ⅱ級護理 □ 室內或室外活動 □ 低鹽低脂普食 □ β阻滯劑(無禁忌證者常規使用) □ ACEI(不能耐受者可選用ARB治療) □ 術後應用低分子肝素2-8天 □ 調脂治療:他汀類藥物 臨時醫囑: | 長期醫囑: □ 急性心肌梗死護理常規 □ Ⅲ級護理 □ 室內或室外活動 □ 低鹽低脂普食 □ β阻滯劑(無禁忌證者常規使用) □ ACEI(不能耐受者可選用ARB治療) □ 調脂治療:他汀類藥物 | ||||||
主 要 護 理 工 作 | □ 疾病恢復期心理與生活護理 □ 根據患者病情和危險性分層指導並監督患者恢復期的治療與活動 □ Ⅱ級預防教育 | □ 疾病恢復期心理與生活護理 □ 根據患者病情和危險性分層指導並監督患者恢復期的治療與活動 □ Ⅱ級預防教育 □ 出院準備及出院指導 | □ 協助患者辦理出院手續 □ 出院指導 □ Ⅱ級預防教育 |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
護士 簽名 | 白班 | 小夜班 | 大夜班 | 白班 | 小夜班 | 大夜班 | 白班 | 小夜班 | 大夜班 |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