灸皰

鍼灸學 灸法 中醫學

目錄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1 拼音

jiǔ pào

2 註解

灸皰灸法術語。出自《鍼灸甲乙經》。指直接灸時,灸處皮膚形成膿包。一般灸皰經3~5周後結痂癒合,在此期間應注意保持瘡面清潔,以防繼發感染[1]

鍼灸資生經》卷三引《明堂灸經》:“凡着艾得皰發,所患即瘥;不得皰發,其疾不愈。”說明灸皰是化膿灸過程中的正常現象。一般灸皰經3-5周後結痂癒合,在此期間應注意保持瘡面清潔,以防繼發感染

參見化膿灸:

化膿灸灸法名。直接灸法之一。又稱瘢痕灸。是將艾炷直接置於穴位上點燃施灸,以使局部皮膚起泡化膿,最後留有瘢痕。施灸時先以蒜汁塗灸處,然後放置艾炷施灸,每炷必須燃盡,除去灰燼,易炷再灸。一般每穴灸5~7壯,然後灸瘡膏藥封貼,每日更換膏藥一次,經4~7天,灸處化膿,形成灸瘡。多用於哮喘、慢性腸胃病肺結核瘰癧等,並可用於預防保健[2]

3 參考資料

  1. ^ [1] 高忻洙,胡玲主編.中國鍼灸學詞典[M].南京:江蘇科學技術出版社,2010:388.
  2. ^ [2] 高忻洙,胡玲主編.中國鍼灸學詞典[M].南京:江蘇科學技術出版社,201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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