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觸性皮炎臨牀路徑(2016版)

2016年版臨牀路徑 臨牀路徑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1 拼音

jiē chù xìng pí yán lín chuáng lù jìng (2016bǎn )

2 基本信息

接觸性皮炎臨牀路徑(2016版)》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於2016年12月2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有關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有關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範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委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訂了一批臨牀路徑;同時,對此前印發的有關臨牀路徑進行了整理。現將上述共1010個臨牀路徑一併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發佈,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參考使用。請各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導醫療機構結合實際,細化分支路徑並組織實施。同時,要落實以下要求,進一步提高臨牀路徑管理水平和實施效果。

一、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質控和績效考覈相結合

要充分發揮臨牀路徑作爲醫療質量控制與管理工具的作用,實施醫療服務全程管理,同時將臨牀路徑管理有關要求納入績效考覈管理,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

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服務費用調整相結合

要注重研究臨牀路徑實施後醫療服務的收費情況,科學測算相關疾病醫療費用,合理控制醫療費用,進一步減輕羣衆看病就醫負擔。

三、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支付方式改革相結合

通過臨牀路徑合理測算單病種付費、按疾病相關診斷組付費(即DRGs付費)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標準,有效推動支付方式改革。

四、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機構信息化建設相結合

要提高臨牀路徑實施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臨牀路徑實施效率,加強對臨牀路徑的實時管理和全面統計分析

我委將適時組織對各地臨牀路徑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督導調研。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6年12月2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接觸性皮炎臨牀路徑(2016版)

4.1 一、接觸性皮炎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接觸性皮炎(ICD-10:L25.900)。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皮膚病與性病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斑貼試驗臨牀應用專家共識(2015版)》(中華皮膚科雜誌,2015,48(1):8-10)。

發病前有明確接觸史。

在接觸部位發生境界清楚的急性或慢性皮炎改變,除去病因後,經適當處理皮損很快消退

斑貼試驗:是診斷接觸性皮炎最可靠的方法標準篩查系列變應原可爲臨牀尋找可疑致敏原提供參考。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皮膚病與性病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斑貼試驗臨牀應用專家共識(2015版)》(中華皮膚科雜誌,2015,48(1):8-10)。

1.一般治療:去除可疑致敏物,避免局部刺激

2.外用藥物治療:根據患者的臨牀表現選擇適當的劑型藥物,包括糖皮質激素抗生素氧化鋅油爐甘石洗劑、3%硼酸溶液等。

3.系統治療:根據病情決定是否採用系統治療。如果累及面積較大、和/或局部糜爛滲出明顯、和/或出現全身系統症狀,可根據具體情況選用糖皮質激素抗組胺藥抗生素甘草酸苷、維生素C葡萄糖酸鈣等。

4. 斑貼試驗:尋找可疑接觸致敏物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7-10日。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L25.900接觸性皮炎疾病編碼

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住院期間檢查項目。

1.必需的檢查項目:

(1)血常規、尿常規、大便常規+潛血;

(2)肝腎功能血糖、血脂和電解質、;

(3)胸部X線檢查心電圖、腹部超聲

2.根據患者病情可選擇的檢查項目:

(1)斑貼試驗

(2)組織病理學檢查

(3)細菌培養加藥敏

4.1.7 (七)治療方案與藥物選擇。

1.一般治療:去除一切可疑病因和立即去除可疑接觸致敏物,避免一切外來刺激,包括過度燙洗、過多肥皂刺激、過度搔抓等。

2.外用治療:根據患者的臨牀表現,遵循外用藥的基本原則選用合適藥物及合適的劑型

(1)輕度紅腫、丘疹水皰而無滲液時:用爐甘石洗劑,其中可加適量苯酚樟腦薄荷腦以止癢;

(2)急性皮炎伴滲液時:滲液明顯可用3%硼酸溶液、1:20醋酸溶液或1:5000-10000高錳酸鉀溶液冷溼敷;滲液不多時,可外用鋅氧油

(3)當皮炎至亞急性階段,可選用各種糖皮質激素糖皮質激素的選擇應參照《中國溼疹診療指南(2011版)》(中華皮膚科雜誌,2011,44(1):5-6)中提及的用藥原則用藥。具體時間視病情而定。

(3)抗生素:當皮損有感染時選用。具體時間視病情而定。

系統治療:

(1)抗組胺藥:用於緩解瘙癢症狀和控制組胺介導的局部紅腫等炎症症狀。常規選用第二代抗組胺藥。如果患者夜間瘙癢明顯,可酌情選用第一代抗組胺藥,但在兒童和老年患者要觀察不良反應。具體用藥時間視病情而定。

(2)抗感染藥物:皮損有感染短期使用,應按照《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2015年版)》(國衛辦醫發〔2015〕43號)執行,根據創面細菌培養及藥敏結果用藥。

(3)糖皮質激素:當皮損面積較大、和/或局部糜爛滲出明顯、和/或出現全身系統症狀時,可予中小劑量糖皮質激素(0.5-1mg/d/kg)待病情控制後可迅速減量,一般用藥時間不超過7天。

(4)其他:維生素C葡萄糖酸鈣甘草酸苷等。

4.1.8 (八)入院後複查的檢查項目。

面繼發感染者根據患者情況複查血尿便常規、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等。

4.1.9 (九)出院標準。

1. 皮疹痊癒:無新發皮疹,原有皮損基本消退

2. 沒有需要住院處理的併發症。

4.1.10 (十)變異及原因分析

1.對常規治療效果差,需適當延長住院時間。

2.繼發嚴重感染者。

3.出現應用糖皮質激素引起的併發症,需要進行相關的治療。

4.2 二、接觸性皮炎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接觸性皮炎患者(ICD-10:L25.900)

患者姓名:性別:年齡:門診號: 住院號:

住院日期:年月日     出院日期:年月日   標準住院日:7-10日

日期

住院第1天

住院第2天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完成病歷書寫

□安排入院常規檢查

□上級醫師查房及病情評估

□簽署“告知及授權委託書”

□ 上級醫師查房

□    根據檢查結果完成病情評估並制訂治療計劃

□    患者或其家屬簽署“接受糖皮質激素治療知情同意書”(必要時)

長期醫囑:

□   皮膚科護理常規

□   飲食(根據病情)

抗組胺藥

葡萄糖酸鈣維生素C(必要時)

甘草酸苷(必要時)

□ 局部藥物治療

臨時醫囑:

□   血、尿、大便常規及隱血

□   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血脂、

□   胸片、心電圖

□   斑貼試驗(必要時)

□   創面細菌培養藥敏試驗(必要時)

長期醫囑:

系統糖皮質激素(視病情)

臨時醫囑:

□   組織病理學檢查(必要時)

□ 請相關科室會診(必要時)

主要

護理

工作

□ 進行疾病和安全宣教

□ 入院護理評估

□ 制訂護理計劃

□ 幫助病人完成輔助檢查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幫助病人完成輔助檢查需要時)

病情

變異

記錄

□無  □有,原因:

1.

2.

□無  □有,原因:

1.

2.

護士

簽名



醫師

簽名



日期

住院第3–7天

住院第7-10天

(出院日)

□ 上級醫師查房

注意觀察皮疹變化,及時調整治療方案

□ 觀察並處理治療藥物不良反應

□  上級醫師查房,明確是否出院

□  通知患者及其家屬今天出院

□  完成出院記錄、病案首頁、出院證明書

□  向患者及其家屬交待出院後注意事項

□  將出院小結及出院證明書交患者或其家屬

長期醫囑:

抗生素:根據創面培養及藥敏結果用藥

□ 減系統糖皮質激素(根據病情)

臨時醫囑:

□  複查血尿便常規、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必要時)

長期醫囑:

□ 停抗生素

□ 停系統糖皮質激素

臨時醫囑:

□ 出院帶藥

□ 門診隨診

主要

護理

工作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心理與生活護理

□  指導患者飲食

□ 指導患者辦理出院手續

□  出院後疾病指導

病情

變異

記錄

□無  □有,原因:

1.

2.

□無  □有,原因:

1.

2.

護士

簽名



醫師

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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