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氏濟生方》

宋 嚴用和

目錄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齒論治

夫齒乃骨之餘氣,骨乃腎之所主,呼吸之戶門者也。精氣強則齒自堅,腎氣衰則齒自豁,且矣藥,其

知識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