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 吳謙
蛔厥者,當吐蛔,今病者靜而復時煩,此〔非〕爲髒寒,蛔上入膈,故煩,須臾復止,得食而嘔又煩者,蛔聞食臭出,其人當自吐蛔。蛔厥者,烏梅丸主之。
【按】“此爲髒寒”之“此”字,當是“非”字,若是“此”字,何以辨寒厥,當改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