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科啓玄》

明 申鬥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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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明痘夾子論

膿既生。六七日間。正旺而又復出子。況乃心火相火熾甚而生。肺復受火邪所克。如少者爲吉。如多者再兼喘咳。必不能保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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