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科啓玄》

明 申鬥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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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明嬰孩瘡瘍治法不同論

嬰孩之輩。乃氣血未克。筋骨未堅。脾胃尚脆。凡有癰疽。多是胎毒。或母不慎調護。致令血氣壅滯。多生瘡腫。止宜內託內疏湯劑和緩之藥。不可用大猛峻之劑。有傷胃氣。外有無辜疳毒。豈同大人治之。宜消疳大補之劑即安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