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科啓玄》

明 申鬥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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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傷水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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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被竹木籤破皮膚。又因生水洗之。潰而疼痛。或魚刺諸骨破傷。久而不愈。用黃丹蛤粉文蛤等分同炒變色。摻瘡口上。漸次而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