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食

中醫證名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1 拼音

gé shí

2 註解

格食   證名。飲食被格拒於外,不得下嚥入胃之證。《醫林繩墨》卷五:“格食者,謂食不能下;格氣者,謂氣不能通。皆由中氣閉塞,痰涎壅滯,聚而不散,如噎膈之狀也。得病之因,有爲怒氣不得發越,食飲不得舒暢,朝暮鬱悶,以睡爲安,延綿日久,房事淘情,不其真氣下陷而不復,邪氣關格而閉塞,見食慾食,食不能下,是謂之格食。又或食下即吐,其吐痰涎裹食,是謂之格氣格食者,脾病也;格氣者,肺病也。”治宜豁痰開鬱,用二陳湯厚朴山楂香附。初發加沉香木香,久病加炒連、人蔘脾虛不足加白朮肺虛不足加麥冬使氣清則痰行,氣開則格散。並戒食肥厚之味,動氣之物,以防生痰。參見噎膈隔食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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