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腹股溝疝臨牀路徑(2011年縣醫院版)》由衛生部於2011年7月12日《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外科10個病種縣醫院版臨牀路徑的通知》(衛辦醫政發〔2011〕100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衛辦醫政發〔2011〕10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按照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安排,根據臨牀路徑管理試點工作的整體部署,我部組織有關專家,在總結臨牀路徑管理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我國縣醫院醫療實際,研究制定了腹股溝疝、急性闌尾炎、下肢靜脈曲張、膽總管結石、良性前列腺增生、腎結石、股骨幹骨折、腰椎間盤突出症、凹陷性顱骨骨折、高血壓腦出血等縣醫院外科10個常見病種的臨牀路徑。現印發給你們,請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結合當地醫療實際,在我部制定的臨牀路徑原則內,指導轄區內縣醫院細化各病種的臨牀路徑並組織實施。原則上,各縣醫院開展臨牀路徑管理工作時應當參照本通知下發的縣醫院版臨牀路徑實施,有條件的縣醫院可參照我部下發的臨牀路徑(2009年-2011年版)實施。請及時總結試點工作經驗,將有關情況反饋我部醫政司。
聯繫人:衛生部醫政司醫療處 王建衛、胡瑞榮、焦雅輝
電 話:010-68792413、68792840
郵 箱:mohyzsylc@163.com
二○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腹股溝疝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腹股溝疝(ICD-10:K40.2,K40.9)
行擇期手術治療(ICD-9-CM-3:53.0-53.1)。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外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成人腹股溝疝、股疝修補手術治療方案(修訂稿)》(中華外科分會疝與腹壁外科學組,2003年)。
1.症狀:腹股溝區可復性腫塊,可伴有局部墜脹感、消化不良和便祕症狀。
2.體徵:病人站立時,可見腹股溝區腫塊,可回納或部分不能回納。
3.鑑別診斷:陰囊鞘膜積液,交通性鞘膜積液,精索鞘膜積液,睾丸下降不全等。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外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成人腹股溝疝、股疝修補手術治療方案(修訂稿)》(中華外科分會疝與腹壁外科學組,2003年)。
1.非手術治療:1週歲以內的嬰兒可暫不手術,可用棉織束帶捆綁法堵壓腹股溝管內環;年老體弱或其他原因而禁忌手術者,可使用醫用疝帶。
2.手術治療:
(1)疝囊高位結紮;
(2)疝修補術;
(3)疝成形術。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5-7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K40.2,K40.9腹股溝疝疾病編碼。
2.當患者合併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術前準備1-2天(指工作日)。
1.必需的檢查項目:
(1)血常規、尿常規;
(2)肝功能、腎功能、血糖、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篩查(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等);
(3)心電圖及正位胸片。
2.根據患者病情可選擇檢查項目:立位陰囊和腹股溝B超、前列腺彩超等。
4.1.7 (七)預防性抗菌藥物選擇與使用時機。
1.預防性抗菌藥物:按照《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04〕285號)執行。建議使用第一代頭孢菌素,明確感染患者,可根據藥敏試驗結果調整抗菌藥物。推薦使用頭孢唑林鈉肌內或靜脈注射:
(1)成人:0.5g-1.5g/次,一日2-3次;
(2)兒童:一日量爲20-30mg/Kg體重,分3-4次給藥;
(3)對本藥或其他頭孢菌素類藥過敏者,對青黴素類藥有過敏性休克史者禁用;肝腎功能不全者、有胃腸道疾病史者慎用;
(4)使用本藥前須進行皮試。
2.預防性用抗菌藥物,時間爲術前0.5小時,手術超過3小時加用1次抗菌藥物;總預防性用藥時間一般不超過24小時,個別情況可延長至48小時。
4.1.8 (八)手術日爲入院第2-3天。
1.麻醉方式:局部浸潤麻醉聯合監測麻醉(MAC),或硬膜外麻醉。
2.手術內固定物:人工合成疝修補網片。
3.術中用藥:麻醉常規用藥。
4.1.9 (九)術後住院恢復2-4天。
2.術後用藥:按照《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04〕285號)執行。
4.1.10 (十)出院標準。
2.沒有需要住院處理的手術併發症。
4.1.11 (十一)變異及原因分析。
1.腹股溝嵌頓疝和絞窄疝因病情嚴重且變化快,可能有疝內容物壞死,需要急診手術治療,進入其他相應路徑。
2.合併有影響腹股溝疝手術治療實施的疾病,或發生其他嚴重疾病,退出本路徑。
3.出現手術併發症,需要進行相關的診斷和治療,可導致住院時間延長和費用增加。
4.1.12 (十二)參考費用標準:2000-4000元(單側)。
4.2 二、腹股溝疝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腹股溝疝(ICD-10:K40.2,K40.9)
行擇期手術治療(ICD-9-CM-3:53.0-53.1)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門診號: 住院號: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住院日:5-7天
時間 | 住院第1天 | 住院第2天 | 住院第2-3天 (手術日)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病史詢問與體格檢查 □ 完成病歷 □ 上級醫師查房,指導診斷及制訂治療方案 □ 伴隨疾病會診 | □ 上級醫師查房,觀察病情變化,行術前病情評估,根據評估結果確定手術方案 □ 完成術前準備 □ 簽署手術知情同意書、自費/貴重用品協議書 | □ 手術 □ 完成手術記錄和術後病程記錄 □ 上級醫師查房 □ 確定有無術後併發症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外科疾病護理常規 □ 二級護理 □ 普食 □ 患者既往基礎用藥 臨時醫囑: □ 血常規、尿常規 □ 心電圖及正位胸片 | 長期醫囑: □ 外科疾病護理常規 □ 二級護理 □ 普食 □ 患者既往基礎用藥 臨時醫囑 □ 術前禁食水 □ 常規皮膚準備 □ 預防性抗菌藥物應用 □ 其他特殊醫囑 | 長期醫囑: □ 普通外科術後護理常規 □ 一級/二級護理 □ 飲食:根據病情 臨時醫囑: □ 心電監護、吸氧(必要時) □ 切口處沙袋加壓 □ 觀察傷口情況 □ 其他特殊醫囑 |
主要護理 工作 | □ 入院護理評估 □ 護理計劃 □ 靜脈取血(當天或此日晨) | □ 宣教、備皮等術前準備 □ 手術前心理護理 □ 手術前物品準備 □ 提醒患者術前禁食、水 |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術後心理與生活護理 □ 夜間巡視 |
病情變異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
時間 | 住院第3-4天 (術後第1天) | 住院第4-5天 (術後第2天) | 住院第5-7天 (出院日)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上級醫師查房,觀察病人情況,進行手術及傷口評估,確定下一步治療方案 □ 完成病程、病歷書寫 | □ 手術及傷口評估 □ 完成常規病程、病歷書寫 | □ 上級醫師查房,明確是否出院 □ 通知患者及其家屬今天出院 □ 完成出院記錄、病案首頁、出院證明書 □ 向患者及其家屬交待出院後注意事項,預約複診日期及拆線日期 □ 將出院小結及出院證明書交患者或其家屬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普通外科術後護理常規 □ 一級/二級護理 □ 普食(流食/半流食) 臨時醫囑: □ 止痛 □ 傷口換藥 □ 抗菌藥物 | 長期醫囑: □ 普通外科術後護理常規 □ 一級/二級護理 □ 普食(流食/半流食) □ 抗菌藥物:如體溫正常,傷口情況良好,無明顯紅腫時可以停止抗菌藥物治療 臨時醫囑: □ 傷口換藥(酌情) | 出院醫囑: □ 出院帶藥 |
主要護理 工作 |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手術後心理與生活護理 □ 夜間巡視 |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手術後心理與生活護理 □ 夜間巡視 | □ 幫助患者辦理出院手續、交費等事項 |
病情變異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