腸外營養藥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1 拼音

cháng wài yíng yǎng yào

2 註解

3 概述

全腸外營養(total parenteral nutrition,TPN),現統稱爲腸外營養(parenteral nutrition,PN),是指由胃腸外途徑(通常是靜脈)供給機體足夠的蛋白質氨基酸)、脂肪糖類維生素微量元素電解質水分。即使在不進食的情況下,患者也能獲得正常生長。1961年瑞典Wretlind用大豆油卵磷脂甘油等首次製成脂肪乳劑,1967年美國費城醫學院附屬醫院外科Stanley Dudrick首先通過中心靜脈營養支持,發明了通過中心靜脈給機體提供高濃度葡萄糖脂肪氨基酸等的途徑。

4 性質

腸外營養製劑既有普通輸液製劑的一些共同特點,但又不同於普通輸液製劑,比普通輸液製劑有更高的質量要求。其具體質量要求和特徵如下:

1、pH值應調整在人體血液緩衝能力範圍內:血液pH值約爲7.4;

2、適當的滲透壓血漿滲透壓280-320mmol/l;

3、必須無菌、無熱源;

4、微粒異物不能超過規定:微粒最大直徑應不超過10mm;

5、無毒性:某些輸液水解蛋白質,要求不能含有引起過敏反應的異型蛋白質

6、相容性良好、穩定性良好;

7、使用方便、安全。

6 適應

6.1 適應

1.胃腸道梗阻

2.胃腸道吸收功能障礙

3.大劑量放化療後或接受骨髓移植病人

4.中重急性胰腺炎

5.嚴重營養不良伴胃腸功能障礙(3-5天可恢復者無須PN)

6.嚴重的分解代謝狀態(5-7天內胃腸道無法利用者)

6.2 適應

1.大手術創傷和複合性外傷(5-7天內胃腸道無法利用者於手術後48小時內開始)

2.中度應激狀態

3.腸瘻

4.腸道炎性疾病

5.妊娠劇吐神經性拒食

6.需接受大手術或強烈化療的中度營養不良(大手術前7-10天開始)

7.入院後7-10內不能建立充足的腸內營養

8.炎性粘連性腸梗阻

6.3 適應

1.營養良好的病人於輕度應激創傷情況下,消化功能10天內可恢復

2.肝臟小腸等臟器移植功能尚未恢復期間

7 相關出處

新編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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