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国家基本药物
序号 | 基本药物目录序号 | 药品名称 | 剂型 | 规格 | 单位 | 零售指导价格 | 类别 | 备注 |
387 | 47 | 对乙酰氨基酚 | 片剂 | 500mg*10 | 盒(瓶) | 1.7元 | 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部分 | * |
388 | 47 | 对乙酰氨基酚 | 片剂 | 300mg*24 | 盒(瓶) | 2.7元 | 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部分 | |
389 | 47 | 对乙酰氨基酚 | 片剂 | 500mg*12 | 盒(瓶) | 2元 | 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部分 | |
390 | 47 | 对乙酰氨基酚 | 胶囊 | 300mg*20 | 盒(瓶) | 2.5元 | 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部分 | |
391 | 47 | 对乙酰氨基酚 | 颗粒剂 | 300mg | 袋 | 0.15元 | 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部分 | |
392 | 47 | 对乙酰氨基酚 | 颗粒剂 | 500mg | 袋 | 0.22元 | 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部分 | |
670 | 93 | 酚妥拉明 | 注射剂 | 10mg:1ml | 瓶(支) | 2.1元 | 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部分 | *△ |
671 | 93 | 酚妥拉明 | 注射剂 | 10mg | 瓶(支) | 3.1元 | 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部分 | |
672 | 93 | 酚妥拉明 | 注射剂 | 10mg(冻干粉) | 瓶(支) | 5.1元 | 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部分 | |
693 | 101 | 多巴酚丁胺 | 注射剂 | 20mg:2ml | 瓶(支) | 2.9元 | 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部分 | *△ |
694 | 101 | 多巴酚丁胺 | 注射剂 | 20mg:100ml | 瓶(支) | 7.9元 | 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部分 | |
695 | 101 | 多巴酚丁胺 | 注射剂 | 50mg:100ml | 瓶(支) | 15.9元 | 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部分 | |
852 | 122 | 酚酞 | 片剂 | 100mg*100 | 盒(瓶) | 3.4元 | 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部分 | * |
853 | 122 | 酚酞 | 片剂 | 50mg*100 | 盒(瓶) | 2元 | 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部分 |
注(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部分):
1、表中备注栏标注“*”的为代表品。
2、表中代表剂型规格在备注栏中加注“△”的,该代表剂型规格及与其有明确差比价关系的相关规格的价格为临时价格。
注(中成药部分):
2、表中备注栏加注“△”的剂型规格,及同剂型的其他规格为临时价格。
4 注解
羟基直接跟苯环连接的化合物叫酚。酚和醇都含有羟基,所以它们能发生相似的反应。但是酚羟基受到苯环的影响,酚中的O—H键远比醇中的O—H键容易断裂,所以酚的酸性比醇强(例如苯酚的pKa=10,乙醇的pKa=17)。酚的C—OH键比醇的C—OH键牢固,因此酚难发生成酯反应和成醚反应。另一方面,由于羟基对苯环的影响,酚容易在酚羟基的邻、对位发生亲电取代反应。此外,酚分子中有烯醇式结构(),能跟氯化铁发生显色反应。
5 药品标准
5.1 正式名
酚
5.2 汉语拼音
Shuangyibingfen
5.3 标准号
WS-308(X-274)-99
5.4 拉丁文或英文
Propofol
5.5 主要活性成分
本品为2,6-二异丙基苯酚
5.6 性状
本品为无色或淡黄色的澄清液体;有特异臭;遇光逐渐变成黄色,遇高温很快变成黄色。
相对密度 本品的相对密度(中国药典1995年版二部附录VI A)为0.952~0.956。
折光率 本品的折光率(中国药典1995年版二部附录VI F)为1.5124~1.514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 陕西省药品检验所 审核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委员会 审订 陕西汉城科研药厂 提出
本标准自1999年10月29日起试行,试行期2年。
保护期6年,保护期内,其它单位不得仿制。
凝点 本品的凝点(中国药典1995年版二部附录VI D)为18~19℃。
5.7 鉴别
(1)取本品0.1ml,加乙醇—水(32:25)10ml溶解后,取溶液5ml,加溴试液,即生成瞬即溶解的白色沉淀,但溴试液过量时,即生成持久的沉淀。
(2)取本品与对照品适量,分别加甲醇制成每1ml中含0.05mg的溶液,照分光光度法(中国药典1995年版二部附录IV A)测定,样品溶液的紫外光吸收图谱应与对照品溶液的图谱一致。
5.8 检查
乙醇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 取本品1.0ml加乙醇稀释至10ml,摇匀,溶液应澄清无色;如显色,与黄色1号标准比色液(中国药典1995年版二部附录IX A第一法)比较,不得更深。
酸度 取本品1.0ml,加水25.0ml,充分振摇后,静置5~10分钟,分取水层,滤过,取滤液10ml,加甲基红指示液2滴,不得显红色。
有关物质 取含量测定项下每1ml中含本品3mg的溶液作为供试品溶液,量取适量,用甲醇制成每1ml中含30(g的预试溶液,按含量测定项下的色谱条件进行测定;取预试液3(l注入液相色谱仪进行预试,调节检测灵敏度,使主成分色谱峰的峰高约为记录仪满量程的10%,再取供试品溶液3(l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至主成分峰保留时间的3倍,供试品溶液的色谱图中如显杂质峰,量取各杂质峰面积之和不得大于总面积的0.5%。
炽灼残渣 取本品1.0ml,依法检查(中国药典1995年版二部附录Ⅷ N),遗留残渣不得超过0.1%。
重金属 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依法检查(中国药典1995年版二部附录Ⅷ H)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十。
5.9 含量测定
照高效液相色谱法(中国药典1995年版二部附录V D)测定。
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试验 用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甲醇-乙腈-水(60:15:25)加100ppm的三乙胺混合作为流动相,检测波长为280nm。理论板数按双异丙酚峰计算应不低于5000,双异丙酚峰和内标物质峰的分离度应符合要求。
内标溶液的制备 取麝香草酚40mg,置50ml量瓶中,加甲醇适量使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即得。
测定法 取本品适量,精密称定,用甲醇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3mg的溶液;精密量取该供试品溶液与内标溶液各5ml,置50ml量瓶中,加甲醇稀释至刻度,摇匀;取5(l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另取双异丙酚对照品适量,同法测定,按内标法以峰面积计算,即得。
5.10 作用与用途
5.11 用法与用量
5.12 注意
已知对双异丙酚过敏者禁用。
5.13 剂量
5.14 标示量
含C12H18O应不得少于99.0%
5.15 类别
5.16 制剂
5.17 规格
5.18 贮藏
5.19 有效期
暂定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