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尔蒙特报告

来自医学百科
贝尔蒙特报告
The Belmont Report
[Image of The Belmont Report document cover]
发布时间 1979年9月30日
发布机构 美国国家生物医学和行为研究
受试者保护委员会
核心三原则 尊重个人、善行、公正
历史起因 塔斯基吉梅毒实验丑闻
法律地位 美国《联邦法规》45 CFR 46
(通用规则) 的基础
关联文件 赫尔辛基宣言纽伦堡法典

贝尔蒙特报告英文名:The Belmont Report),全名为《保护人类研究受试者的伦理原则与准则》,是美国政府于1979年发布的一份里程碑式文件。

它是美国人体研究保护体系的“宪法”。FDA 的相关法规(如 21 CFR 50/56)以及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HHS)的“通用规则”(Common Rule),其核心逻辑全部源于此报告。对于任何在美国进行或受美国资助的生物医学研究,遵循贝尔蒙特报告是强制性的。[1]

历史背景

这份报告的诞生直接源于美国医学史上最黑暗的丑闻之一——塔斯基吉梅毒实验(1932-1972)。

  • 在长达40年的时间里,美国政府的研究人员在未告知实情的情况下,观察数百名患有梅毒的非洲裔贫困男性的病情发展,甚至在青霉素(有效疗法)问世后仍拒绝给他们治疗,导致大量受试者死亡或传染给家属。
  • 丑闻曝光后,美国国会通过了《国家研究法案》(1974),并成立了国家委员会,最终在史密森尼学会的贝尔蒙特会议中心起草了这份报告。

三大核心原则

[Image of Three principles of Belmont Report diagram] 与《赫尔辛基宣言》类似,但更侧重于将伦理原则转化为具体的操作要求:

1. 尊重个人 (Respect for Persons)

  • 伦理内涵:承认个人是自主的行动者(Autonomy),有权决定自己的命运;对自主能力受损者(如儿童、精神病患)提供特殊保护。
  • 操作要求 = 知情同意 (Informed Consent)。
    • 必须向受试者披露所有信息。
    • 必须确保受试者理解。
    • 必须确保受试者自愿。

2. 善行 (Beneficence)

  • 伦理内涵:不仅仅是“不伤害”(Do no harm),还要最大化可能的利益,最小化可能的伤害。
  • 操作要求 = 风险/获益评估 (Risk/Benefit Assessment)。
    • 研究者必须证明,研究带来的社会或个人价值,足以抵消受试者承担的风险。
    • 对于胰腺癌等绝症研究,由于患者获益的潜在价值巨大(救命),监管机构通常容忍比普通研究更高的风险。

3. 公正 (Justice)

  • 伦理内涵:谁承担研究的负担?谁享受研究的成果?这两者必须公平分配。
  • 操作要求 = 受试者的选择 (Selection of Subjects)。
    • 不能因为某一人群(如囚犯、少数族裔、穷人)容易招募就利用他们做实验,而让富人坐享其成。
    • 这一原则直接禁止了类似塔斯基吉实验(只用黑人)的再次发生。

贝尔蒙特报告 vs 赫尔辛基宣言

虽然两者原则相似,但侧重点不同:

  • 赫尔辛基宣言:由世界医学会(WMA)制定,主要约束医生。是国际惯例。
  • 贝尔蒙特报告:由美国政府委员会制定,主要约束政府资助的研究和监管机构(如 FDA)。是美国法律的基础。

对 AI 与数据伦理的启示

在“智慧医生”和 AI 医疗领域,贝尔蒙特报告的原则依然适用且尖锐:

  • 尊重个人:AI 使用患者数据训练时,是否获得了患者的知情同意?(隐私权)
  • 善行:AI 算法是否经过验证?如果算法出错误导诊疗,是否违反了“不伤害”原则?(安全性)
  • 公正:AI 的训练数据是否具有代表性?如果模型只在白人数据上训练,导致对亚洲人的诊断准确率下降,这就违反了“公正”原则(算法偏见)。[2]

参见

参考资料

  1. The National Commiss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Human Subjects of Biomedical and Behavioral Research. (1979). The Belmont Report. U.S. Department of Health & Human Services. [1]
  2. Vayena, E., et al. (2018). Machine learning in medicine: Addressing ethical challenges. PLOS Medicine, 15(11), e1002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