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 一章
【273】太阴之为病,腹满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时腹自痛。若下之,必胸下结硬。
太阴,脾之经也。脾主升清,胃主降浊,清升浊降,腹中冲和,是以不满。脾病则清阳不升,脾病累胃,胃病则浊阴不降,中气凝滞,故腹满也。吐者,胃气之上逆,逆而不纳,故食不下也。利者,脾气之下陷,清阳不升,寒生于下,水谷不消,故自利益甚也。湿寒郁塞,木气不舒,侵克脾土,故时腹自痛也。若下之,土愈败而胃愈逆,甲木壅碍,不得下行,痞郁胃口,故胸下结硬。即病发于阴,而反下之,因作痞也。
程氏曰:太阴湿土,其脏有寒,则病自是寒,岂有传经为热之理!使阳入阴,能化阴为阳,则水入火,亦能变水为火,必无之事也。吐利痛满,纯是阴邪用事。下之阴邪入于阳位,究与结胸之邪高下稍异,彼因阳从上陷而阻留,此缘阴从下逆而不归,寒热大别。
三阴篇皆言脏病,非经病也。经病而不入于脏,伤寒不过六日,中风不过七日,无不汗解之理。三阴经病,总统于太阳一经,四日太阴,未可曰太阴之为病,亦不必痛满吐利,脏寒而用四逆,五日少阴,未可曰少阴之为病,亦不必厥冷吐利,水盛而用真武,六日厥阴,未可曰厥阴之为病,亦不必蛔厥吐利,风动而用乌梅,不拘何经,其在六日之内者,悉宜麻、桂发表,无异法也。至于自经而入脏,然后太阴有痛满吐利之证,而用四逆,少阴有厥冷吐利之证,而用真武,厥阴有蛔厥吐利之证,而用乌梅,以其一脏之为病如此,用药不得不如此也,而桂枝、麻黄之法,不可用矣。
昔人传经为热,直中为寒之说,固属庸妄之胡谈,程氏乃以脏病为经病,且谓伤寒不传经,亦悖谬不通。义详少阳传经中。
【276】太阴病,脉浮者,可发汗,宜。方在太阳五(方【1】)。此太阴经病。
太阴病,已传脾脏,宜见腹满吐利,腹痛不食诸证。若不见诸证而脉浮者,是脏病未成而但见经病也,宜桂枝发汗。
【364】下利清谷,不可攻表,汗出必胀满。
脉沉已当温里,不可发表,若见下利清谷之证,则脏病益显,不可攻表。汗出亡阳,必生胀满。
【277】自利不渴者,属太阴,以其脏有寒故也,当温之,宜服四逆辈。
三阳之利,津亡里燥,多见渴证,自利而不渴者,此属太阴,以其脏有寒故也。是当温之,宜四逆辈也。
【280】太阴为病,脉弱,其人续自便利,设当行大黄、芍药者,宜减之,以其胃气弱,易动故也。
太阴为病,其脉软弱,其人当续自便利。设腹满时痛,以至大实,当行芍药、大黄者,宜稍减之。以其人太阴既病,胃气必弱,易于伤动故也。
【278】伤寒脉浮而缓,手足自温者,系在太阴。太阴身当发黄,若小便自利者,不能发黄。至七八日,虽暴烦下利,日十余行,必自止,以脾家实,腐秽当去故也。
伤寒浮缓之脉,而见手足自温,浮为太阳,缓为阳明、太阴,脾胃同主四肢。中焦阳旺,四肢自温,其为阳明、太阴,无以辨也,且以系在太阴。太阴湿土,表病湿郁,身当发黄,若小便自利者,湿气下泄,又不能发黄。何以别之?必验之大便,阳明则大便自硬,太阴则大便自利矣。至续自便利,则系在太阴确矣。然手足温而小便利,则脾家未衰,至七八日,虽暴烦下利,日十余行,必当自止。以此之自利,乃脾家之实,腐秽当去之故,非益甚之自利也。
此与阳明至七八日,大便硬章彼此互文,提下发黄诸章之纲。
【259】伤寒发汗己,身目为黄,所以然者,以寒湿在里不解故也。以为不可下也,当于寒湿中求之。
黄缘湿热里瘀,若发汗以后,身目为黄,则是湿寒而非湿热,以汗后热泄而寒生,阳消而湿长也。寒湿不可下,当于寒湿中求之,用温寒去湿之法也。
【274】太阴中风,四肢烦疼,阳微阴涩而长者,为欲愈。
太阳中风,而传太阴,是谓太阴中风。脾主四肢,脾病不能行气于四肢,气血壅塞,故四肢烦疼。寸微则阳不上格,尺涩则阴不下盛,脾阳续复,脉渐舒长,是为欲愈也。
《伤寒悬解》相关章节:
- ……
- 少阳坏病入阳明去路 八章
- 少阳坏病入太阴去路 二章
- 少阳坏病结胸痞证 五章
- 卷十·太阴经全篇 十七章
- 太阴脏病
- 提纲 一章(当前内容)
- 太阴解期 一章
- 卷十一·少阴经全篇 四十六章
- 少阴脏病
- 提纲 一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