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术前
1.将治疗方案、具体计划及预期效果再次向患者解释清楚,取得同意与合作,必要时向其组织或家属说明,并签手术同意书。需输血者应签输血同意书。
2.复查各种检查(包括全身体检及必要的检验)、诊断及手术计划等是否完整。
3.手术范围较大者手术前应沐浴或擦澡。若手术时头部需包在敷料内则应理发洗头。手术前一日剃净手术区毛发(切忌刮破皮肤),用肥皂清水洗净,待擦干后用75%乙醇涂拭。
皮肤准备范围除同普通外科常规外,规定如下:①颜面部手术准备面、颈及锁骨上部皮肤,不剃眉毛,剪短鼻毛,拭洗鼻孔;②大腿供皮区准备整个大腿,同侧下腹部与小腿上1/3并剃除阴毛。如切取皮片在半鼓(100cm2)以下而又远离腹股沟部位,阴毛可酌情不剃,但必须在医嘱内注明;③胸、背、腹及上臂作供皮区时必须准备较大面积的皮肤,一般应大于切皮面积4—5倍。
4.手术前日及手术日晨主管住院医师应再次检查患者有无上呼吸道感染及手术区有无感染灶,皮肤准备是否完善。
3 手术
3.1 消毒、铺巾(单)
1.用0.5%洗必泰液、0.1%新洁尔灭液或2.0%碘酊消毒后,再用75%乙醇反复擦洗干净。颜面部手术及供皮区的消毒,应避免用浓度较高的碘酊等刺激性较强的消毒剂。必要时局部先用3%过氧化氢溶液加等量肥皂水擦洗,再用无菌生理盐水清洗,最后用无菌纱布拭干。如需取皮则应先消毒供区,再消毒受区。
2.铺巾(单)应覆盖严密,头、面及颈部手术,必要时应将无菌巾缝合固定于手术野四周的皮肤上。无菌单至少应有2层。远处皮瓣移植术,铺置无菌巾时应注意手术中不致因移动肢体而污染手术野。
3.2 切口及止血
2.切口应顺皮纹方向,忌作垂直皮纹的切口;必须横过皮纹时,应改变方向使成锯齿状。颜面部的切口应选择在较隐蔽的部位,顺皮纹切开。
3.止血用蚊式钳,用细线结扎。渗血时可用温盐水纱布压迫。亦可用微型电凝止血。
3.3 缝合及引流
1.一般用细针、细线分层缝合,要求各层组织确切对合,无死腔,无较大张力与不妨碍局部血运。
2.剥离较广泛的创面,可能积液或存留死腔的创面,有污染或有感染可能的创面,以及止血不够满意时,均须放引流条,必要时接负压吸引装置。
3.4 包扎及制动
1.加压包扎的方法(以皮片移植为例):皮片上盖一层油纱布,外加6-8层与皮片大小形状相符的湿纱布,再加多量疏松纱布及棉垫加压包扎,使皮片与创面密切接触。要求压力均匀,包扎严密。在不适宜直接用绷带加压包扎的部位,可采用缝线包裹加压固定法(简称打包加压固定法,将皮片缝合于创缘,四周留置若干对长线,并相互结扎固定敷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