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麻醉尚未清醒者,应有专人护理,每15min测血压、脉搏、呼吸1次,至清醒时止。如收缩压<12kPa(90mmHg),脉搏>110/min,应立即报告医师。
(2) 患者清醒前,应采取平卧位,头偏向一侧;清醒后可根据病情改变卧位。呕吐时,应立即将呕吐物擦净或吸除,以防呕吐物吸入气管内,发生窒息,特别是小儿患者尤应注意。
(3) 保持呼吸道通畅,注意患者呼吸运动及皮肤、指甲颜色,如有发绀或呼吸困难,应立即报告有关医师,并同时给氧及(或)作人工呼吸。
(4) 警惕患者躁动,防止坠床。
(5) 东莨菪碱复合麻醉的患者,应观察体温,在瞳孔未恢复正常前,不应让患者下床。
(1)患者回病室后,值班护士应了解麻醉平面是否已消失,并测量血压、脉搏及呼吸,如有较显著的变化,应立即报告有关医师。
(2)先取平卧位,6-12h后若无禁忌,可根据病情改变卧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