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科-辨證常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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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1 註解

1.將四診收集的資料進行歸納,運用八綱辨證加以初步分析概括,分清表裏虛實寒熱陰陽

2.在八綱辨證的基礎上,再根據疾病的症狀特點和起病情況,辨清病因是風、寒、暑、溼、燥、火、疫癘外傷,還是氣、血、痰飲、食滯、蟲積或情志所傷等。

3.急性熱性病需結合衛氣營血辨證,或結合六經辨證

4.內傷雜病需結合臟腑辨證,確定疾病部位在何髒、何腑,然後綜合分析,確定診斷。

5.診斷。運用上述方法綜合分析疾病主證的所在部位、病因、病理及機體的反應情況等,最後得出概括以上各項並能指示治療方向的病、證或型,即爲中醫辨證結論。如痢疾(大腸溼熱型)、胃脘痛(脾胃虛寒型)、胃脘痛(肝胃不和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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