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痛藥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1 拼音

zhèn tòng yào

2 英文參考

analgesics

3 註解

4 概述及分類

鎮痛藥是選擇性地作用中樞神經系統的某些部位,以減輕或解除疼痛藥物。常用的鎮痛藥有以下三類:

①阿片類:嗎啡、阿片全鹼等;

②苯基哌啶類:哌替啶(度冷丁)、安依度(安那度)等;

③其他合成鎮痛藥:美散痛(非那酮)、鎮痛新、強痛定等。大多數鎮痛藥必於阿片類生物鹼,如嗎啡及可待因等,也有一些是基同類人工合成品,如哌替啶、美沙酮等。

5 作用特點

在鎮痛劑量時可選擇性地減輕或緩解疼痛感覺,但不影響意識觸覺聽覺等,同是因疼痛引起的精神緊張、煩躁不安等不愉快情緒也可得到緩解,這就有助於耐受疼痛。本類藥物的鎮痛作用強大,多用於劇烈疼痛

6 不良反應

頭痛眩暈噁心嘔吐便祕、排尿困難、呼吸抑制嗜睡膽絞痛、心動過速、出汗、全身軟弱無力、血壓下降等。長期、重複使用鎮痛藥成癮中毒時出現昏迷,呼吸抑制血壓下降、瞳孔極度縮小呈針尖樣。

7 注意事項

鎮痛藥不能輕易地使用,應在明確病因的前提下使用,否則,容易掩蓋疾病真相,延誤診治;另外,鎮痛藥僅限於急性劇烈疼痛時用,而且是短期的,不能反覆多次使用。另外鎮痛藥的效用大小,取決於疼痛的類型和嚴重程度,不同途徑給藥的作用開始與持續時間,以及不良反應的嚴重程度。由於每類鎮痛藥中都有幾種可供選擇,包括作用強的和烈性的,作用弱的和溫和的,因而在具體用藥時都有很大的選擇自由。

鎮痛藥多數都有成痛性,屬於“麻醉藥品”,國家有嚴格的管理條例,使用時應嚴格掌握適應症,遵醫囑用藥;自購時選安全性大、成癮性小的藥物爲好。但需要指出的是,一方面強調不盲目濫用,即無確鑿證據非用不可,或評估病情有進展使疼痛加重,還是耐藥產生了依賴性;另一方面因爲擔心產生藥物依賴性而過於謹慎致藥量不足,也可產生依賴。經驗告訴我們,長期使用鎮痛藥,將會產生不伴有心理依賴的身體依賴。因此,對那些有濫用藥物史、嗜酒者、情緒不穩定者、有情感性疾病者,雖不能剝奪其使用鎮痛藥的權力,但應在醫生監督下使用是完全必要的。

8 禁忌

1、孕婦及哺乳期婦女、3歲以下兒童應儘量不用或慎用;老年人如合併有高血壓動脈硬化、腎功能減退等,應選用不具降壓效果和對前列腺素分泌無抑制作用鎮痛藥,如舒林酸等。

2、合併腎功能不良者應慎用或不用,如必須使用,則劑量不應過大;有出血傾向及上消化道出血穿孔病史者,應慎用或禁用;患有胃、十二指潰瘍病者應禁用。

3、對鎮痛藥或其中所含的成分過敏的患者,不宜再使用其他同類鎮痛藥,因爲使用同類藥物會出現交叉過敏反應

9 相關出處

新編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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