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胃潰瘍合併出血(藥物治療)臨牀路徑、(2019年版)》由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於2019年12月29日《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印發有關病種臨牀路徑(2019年版)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9〕933號)印發,供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參考使用。
3 發佈通知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印發有關病種臨牀路徑(2019年版)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9〕93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
爲進一步推進臨牀路徑管理工作,規範臨牀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組織對19個學科有關病種的臨牀路徑進行了修訂,形成了224個病種臨牀路徑(2019年版)。現印發給你們(可在國家衛生健康委網站醫政醫管欄目下載),供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參考使用。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2019年12月29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胃潰瘍合併出血(藥物治療)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急性胃潰瘍伴出血(ICD-10:K25.000),迪厄拉富瓦潰瘍(ICD-10:K25.001),慢性胃潰瘍伴有出血(ICD-10:K25.400),幽門潰瘍伴出血(ICD-10:K25.401)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亞太地區工作組關於非靜脈曲張性上消化道出血的共識意見:2018年更新》(Gut,2018,67(10):1757-1768.);《急性非靜脈曲張性上消化道出血診治指南(2015年,南昌)》(中華消化雜誌,2015,35(12):793-798.),《消化性潰瘍循證臨牀實踐指南》(日本胃腸病學會,2015年)。
2.有嘔血和(或)黑便。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實用內科學》(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2017年,第15版),《消化性潰瘍循證臨牀實踐指南》(日本胃腸病學會編著,2015年),《第五次全國幽門螺桿菌感染處理共識報告》(中華內科雜誌,2017年)。
1.內科基本治療(包括生活方式和飲食調整、避免應用誘發潰瘍的藥物等)。
2.藥物治療:
(1)抑酸治療。
1)質子泵抑制劑(PPI)是最重要的治療藥物,有利於止血和預防出血。
2)對於出血量不大、病情相對平穩者,在無PPI的情況下可使用H2受體拮抗劑。
(2)營養藥物治療:包括腸內營養劑和腸外營養液。首選腸內營養劑。3.對症支持治療:液體補充(晶體、膠體),必要時輸血支持,輸血指徵:
(1)收縮壓<90mmHg,或較基礎收縮壓降低≥30mmHg,或心率>120次/分。
(2)血紅蛋白<70g/L;高齡、有基礎缺血性心臟病、腦血管病等嚴重疾病者輸血指徵可適當放寬。
4.內科保守治療24~72小時後評估病情,若仍有活動性出血,根據情況必要時複查胃鏡,如需內鏡下止血、外科手術或介入治療者,進入其他路徑。
5.出血停止恢復飲食後,合併幽門螺桿菌感染者,應予以根治,參見標準藥物治療。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10~12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K25.000/K25.001/
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住院期間檢查項目
1.必需的檢查項目
(2)尿常規。
(3)便常規+潛血。
(5)感染性疾病篩查(乙型肝炎、丙型肝炎、艾滋病、梅毒等)。
(1)心電圖。
(3)腹部超聲或CT。
(6)腫瘤標誌物篩查 CEA、CA199等。
4.1.7 (七)選擇用藥
1.抑酸藥物:總療程6~8周。活動性出血期:PPI類藥物,靜脈滴注bid或靜脈泵入。出血停止後:PPI類藥物,口服bid。
3.合併幽門螺桿菌感染者,根除幽門螺桿菌,推薦鉍劑四聯方案(PPI+鉍劑+2種抗菌藥物),療程10~14天。
4.黏膜保護劑。
5.營養治療藥物:有營養風險或營養不良的患者,入院24~48小時內儘早啓動腸內營養。腸內營養不能達到目標量60%時,可選全合一的方式實施腸外營養。
4.1.8 (八)出院標準
1.腹痛減輕或消失。
4.1.9 (九)變異及原因分析
3.患者拒絕出院。
4.根據年齡、基礎疾病、出血量、生命體徵和血紅蛋白變化情況估計病情嚴重程度。對於生命體徵不穩定、休克、意識障礙、血紅蛋白降至80g/L以下的高危患者,轉入其他路徑。
5.因消化道出血而誘發其他系統病變,例如吸入性肺炎、腎功能衰竭、缺血性心臟病等,建議進入相關疾病的臨牀路徑。
6.收治胃潰瘍出血的醫院應具備:設施完備的內鏡室和有經驗的內鏡醫師;可提供24小時服務的血庫;掌握中心靜脈插管和氣管插管技術的急救人員。
4.2 二、胃潰瘍合併出血(藥物治療)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胃潰瘍合併出血(ICD-10:K25.000/K25.001/K25.400/K25.401)
患者姓名:性別:年齡:門診號:住院號:
住院日期:年月日出院日期:年月日標準住院日:10~12日
日期 | 住院第1天 |
主要 診療 工作 | □完成住院病歷和首次病程記錄 □完善入院檢查 □評估病情輕重,注意消化道出血量及速度,有休克者監測生命體徵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內科護理常規 □一級/特級護理 □病重/病危 □禁食 □記24小時出入量 □保留胃管記量(必要時) □對症治療 臨時醫囑 □心電、血氧、血壓監護(必要時) □輸血醫囑(必要時) □止血藥(必要時) □尿常規 □糞便常規+隱血 □腫瘤指標篩查 □感染指標篩查 |
主要 護理 工作 | □協助患者及家屬辦理入院手續,進行入院宣教(環境、設施、人員等) □入院護理評估:一級護理 □靜脈抽血 □填寫營養評估表 □營養治療護理(遵醫囑) |
病情 記錄 | □無□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
日期 | 住院第2天 | 住院第3~4天 | 住院第 5~7 天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上級醫師查房 □明確下一步診療計劃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 □上級醫師查房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進行治療評估,仍有活動性出血,保守治療無法控制,可考慮複查胃鏡,請相關科室(外科、介入科、ICU)會診,必要時轉入其他路徑 | □完成查房記錄 □對患者飲食、堅持治療和預防復發等方面進行宣教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內科護理常規 □一級/特級護理 □病重/病危 □禁食 □記24小時出入量 □保留胃管記量(必要時) □對症治療 臨時醫囑 □心電、血氧、血壓(必要時) □血常規 | 長期醫囑 □內科護理常規 □二級護理 □流食 臨時醫囑 □血常規 □糞便常規+隱血 □胃鏡檢查(必要時) | 長期醫囑 □內科護理常規 □二級護理 □半流食 □藥物治療同前(PPI口服) 臨時醫囑 □血常規 □糞便常規+隱血 |
主要 護理 工作 | □基本生活和心理護理 □營養治療護理 | □基本生活和心理護理 □監督患者用藥 □對患者進行疾病宣教、飲食指導 | □基本生活和心理護理 □監督患者用藥 □ 填寫營養評估表 □ 營養治療護理(遵醫囑) |
病情 記錄 | □無□有,原因: 1. 2. | □無□有,原因: 1. 2. | □無□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
日期 | 住院第8~9天 | 住院第10~12天 (出院日)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逐步恢復飲食,繼續用藥,觀察腹部症狀體徵及糞便情況 □等待胃鏡黏膜活檢結果 □完成查房記錄 | 如果患者可以出院 □通知出院處 □向患者及家屬交代出院後注意事項,如堅持服藥、複診時間、發生緊急情況處理等 □交待藥物治療療程及觀察事宜 □合併幽門螺桿菌感染者停藥1個月複查14C呼氣試驗,明確是否幽門螺桿菌是否已根除,必要時複查胃鏡 □完成出院記錄、出院證明書、病案首頁等,並將出院記錄的副本交給患者 □準備出院帶藥 □如果患者不能出院,請在病程記錄中說明原因和繼續治療的方案,必要時轉入其他路徑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內科護理常規 □二級護理 □軟食 □藥物治療同前 | 出院醫囑 □今日出院 □出院帶藥:參見標準藥物治療方案 |
主要 護理 工作 | □基本生活和心理護理 □監督患者用藥 | □幫助患者辦理出院手續、交費等事宜 □出院指導 □營養、防護等健康宣教 |
病情 記錄 | □無□有,原因: 1. 2. | □無□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