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潰瘍合併出血(藥物治療)臨牀路徑、(2019年版)

2019年版臨牀路徑 消化病臨牀路徑 臨牀路徑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1 拼音

wèi kuì yáng hé bìng chū xuè (yào wù zhì liáo )lín chuáng lù jìng 、(2019nián bǎn )

2 基本信息

胃潰瘍合併出血(藥物治療)臨牀路徑、(2019年版)》由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於2019年12月29日《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印發有關病種臨牀路徑(2019年版)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9〕933號)印發,供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參考使用。

3 發佈通知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印發有關病種臨牀路徑(2019年版)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9〕93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

爲進一步推進臨牀路徑管理工作,規範臨牀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組織對19個學科有關病種的臨牀路徑進行了修訂,形成了224個病種臨牀路徑(2019年版)。現印發給你們(可在國家衛生健康委網站醫政醫管欄目下載),供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參考使用。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2019年12月29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胃潰瘍合併出血(藥物治療)臨牀路徑、(2019年版)

4.1 一、胃潰瘍合併出血藥物治療)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急性胃潰瘍出血(ICD-10:K25.000),迪厄拉富瓦潰瘍(ICD-10:K25.001),慢性胃潰瘍伴有出血(ICD-10:K25.400),幽門潰瘍出血(ICD-10:K25.401)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亞太地區工作組關於非靜脈曲張性上消化道出血的共識意見:2018年更新》(Gut,2018,67(10):1757-1768.);《急性非靜脈曲張性上消化道出血診治指南(2015年,南昌)》(中華消化雜誌,2015,35(12):793-798.),《消化性潰瘍循證臨牀實踐指南》(日本胃腸病學會,2015年)。

1.慢性、週期性、規律性上腹疼痛

2.有嘔血和(或)黑便。

3.胃鏡檢查確診爲胃潰瘍合併出血,且僅需藥物治療者。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實用內科學》(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2017年,第15版),《消化性潰瘍循證臨牀實踐指南》(日本胃腸病學會編著,2015年),《第五次全國幽門螺桿菌感染處理共識報告》(中華內科雜誌,2017年)。

1.內科基本治療(包括生活方式和飲食調整、避免應用誘發潰瘍藥物等)。

2.藥物治療:

(1)抑酸治療。

1)質子泵抑制劑(PPI)是最重要的治療藥物,有利於止血和預防出血

2)對於出血量不大、病情相對平穩者,在無PPI的情況下可使用H2受體拮抗劑

(2)營養藥物治療:包括腸內營養劑和腸外營養液。首選腸內營養劑。3.對症支持治療:液體補充(晶體膠體),必要時輸血支持,輸血指徵:

(1)收縮壓<90mmHg,或較基礎收縮壓降低≥30mmHg,或心率>120次/分。

(2)血紅蛋白<70g/L;高齡、有基礎缺血性心臟病腦血管病等嚴重疾病者輸血指徵可適當放寬。

4.內科保守治療24~72小時後評估病情,若仍有活動出血,根據情況必要時複查胃鏡,如需內鏡下止血外科手術或介入治療者,進入其他路徑。

5.出血停止恢復飲食後,合併幽門螺桿菌感染者,應予以根治,參見標準藥物治療。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10~12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K25.000/K25.001/

K25.400/K25.401胃潰瘍合併出血疾病編碼

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住院期間檢查項目

1.必需的檢查項目

(1)血常規血型及Rh因子。

(2)尿常規。

(3)便常規+潛血。

(4)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

(5)感染性疾病篩查(乙型肝炎、丙型肝炎艾滋病梅毒等)。

(6)凝血功能

(7)胃鏡檢查、黏膜活檢病理學檢查幽門螺桿菌檢測

(8)營養篩查與評估:入院後24小時內完成。

2.根據患者情況可選擇的檢查項目

(1)心電圖

(2)X線胸片及立位腹部X線平片。

(3)腹部超聲或CT。

(4)血澱粉酶脂肪酶

(5)必要時複查胃鏡檢查及黏膜活檢

(6)腫瘤標誌物篩查 CEA、CA199等。

4.1.7 (七)選擇用藥

1.抑酸藥物:總療程6~8周。活動出血期:PPI類藥物靜脈滴注bid或靜脈泵入。出血停止後:PPI類藥物,口服bid。

2.其他治療:止血藥生長抑素腎上腺素等。

3.合併幽門螺桿菌感染者,根除幽門桿菌,推薦鉍劑四聯方案(PPI+鉍劑+2種抗菌藥物),療程10~14天。

4.黏膜保護劑。

5.營養治療藥物:有營養風險營養不良患者,入院24~48小時內儘早啓動腸內營養腸內營養不能達到目標量60%時,可選全合一的方式實施腸外營養

4.1.8 (八)出院標準

1.腹痛減輕或消失。

2.血紅蛋白濃度穩定大便隱血陰性

3.營養攝入狀況改善或營養狀態穩定,基本恢復正常飲食。

4.1.9 (九)變異及原因分析

1.消化道出血內科保守治療無效,需內鏡、介入或外科治療。

2.活檢病理證實惡變,轉外科手術。

3.患者拒絕出院。

4.根據年齡、基礎疾病、出血量、生命體徵和血紅蛋白變化情況估計病情嚴重程度。對於生命體徵不穩定休克意識障礙血紅蛋白降至80g/L以下的高危患者,轉入其他路徑。

5.因消化道出血而誘發其他系統病變,例如吸入性肺炎、腎功能衰竭、缺血性心臟病等,建議進入相關疾病的臨牀路徑

6.收治胃潰瘍出血醫院應具備:設施完備的內鏡室和有經驗的內鏡醫師;可提供24小時服務的血庫;掌握中心靜脈插管和氣管插管技術的急救人員。

4.2 二、胃潰瘍合併出血藥物治療)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胃潰瘍合併出血(ICD-10:K25.000/K25.001/K25.400/K25.401)

患者姓名:性別:年齡:門診號:住院號:

住院日期:年月日出院日期:年月日標準住院日:10~12日

日期

住院第1天

主要

診療

工作

□完成詢問病史及系統體格檢查

□完成住院病歷和首次病程記錄

□完善入院檢查

評估病情輕重注意消化道出血量及速度,有休克監測生命體徵

□禁食、抑酸、補液治療,必要時可使用生長抑素出血量大時可輸血支持

□進行營養篩查與評估

長期醫囑

□內科護理常規

□一級/特級護理

□病重/病危

□禁食

□記24小時出入量

□保留胃管記量(必要時)

□ PPI類藥物靜脈

靜脈補液(視患者情況定)

對症治療

營養治療藥物(視評估情況)

臨時醫囑

□心電、血氧、血壓監護(必要時)

監測中心靜脈壓(必要時)

輸血醫囑(必要時)

生長抑素靜脈泵入(必要時)

止血藥(必要時)

□冰鹽水+去甲腎上腺素凝血酶灌胃(必要時)

血常規血型、Rh因子

□尿常規

□糞便常規+隱血

□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

腫瘤指標篩查

感染指標篩查

凝血功能

心電圖X線胸片及立位腹平片、腹部超聲

主要

護理

工作

□協助患者及家屬辦理入院手續,進行入院宣教(環境、設施、人員等)

□入院護理評估:一級護理

靜脈抽血

□填寫營養評估

營養治療護理(遵醫囑)

病情

變異

記錄

□無□有,原因:

1.

2.

護士

簽名


醫師

簽名


日期

住院第2天

住院第3~4天

住院第 5~7 天

□上級醫師查房

□明確下一步診療計劃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監測糞便顏色及便隱血、血色素血清尿素氮注意生命體徵及腹部體徵,警惕活動出血

□如有活動性大出血,考慮請相應科室會診,或轉出路徑

□上級醫師查房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觀察腹部症狀及體徵,監測血紅蛋白及糞便隱血變

□進行治療評估,仍有活動出血,保守治療無法控制,可考慮複查胃鏡,請相關科室(外科、介入科、ICU)會診,必要時轉入其他路徑

□若出血停止,可逐步恢復飲食,瞭解幽門螺桿菌檢測情況,若合併幽門螺桿菌感染可予以根治

□觀察腹部體徵、監測血色素和糞便隱血

□觀察藥物療效和不良反應

□上級醫師查房及診療評估

□完成查房記錄

□  再次進行營養篩查與評估

□對患者飲食、堅持治療和預防復發等方面進行宣教

長期醫囑

□內科護理常規

□一級/特級護理

□病重/病危

□禁食

□記24小時出入量

□保留胃管記量(必要時)

□ PPI類藥物靜脈

靜脈補液(視患者情況定)

對症治療

營養治療藥物

臨時醫囑

□心電、血氧、血壓(必要時)

監測中心靜脈壓(必要時)

生長抑素靜脈泵入(必要時)

血常規

□肝腎功能電解質

長期醫囑

□內科護理常規

□二級護理

□流食

□伴幽門螺桿菌感染者口服藥物根治幽門桿菌

□不伴幽門螺桿菌感染者應用 PPI類藥物靜脈或口服)

胃黏膜保護劑

臨時醫囑

血常規

□糞便常規+隱血

□肝腎功能電解質

□胃鏡檢查(必要時)

營養治療藥物

長期醫囑

□內科護理常規

□二級護理

□半流食

藥物治療同前(PPI口服)

□  營養治療藥物(視評估情況)

臨時醫囑

血常規

□糞便常規+隱血

主要

護理

工作

□基本生活和心理護理

□觀察生命體徵和臨牀症狀

營養治療護理

□基本生活和心理護理

□監督患者用藥

□對患者進行疾病宣教、飲食指導

□基本生活和心理護理

□監督患者用藥

□  對患者進行營養宣教

□  填寫營養評估

□  營養治療護理(遵醫囑)

病情

變異

記錄

□無□有,原因:

1.

2.

□無□有,原因:

1.

2.

□無□有,原因:

1.

2.

護士

簽名




醫師

簽名




日期

住院第8~9天

住院第10~12天

(出院日)

□逐步恢復飲食,繼續用藥,觀察腹部症狀體徵及糞便情況

□等待胃鏡黏膜活檢結果

□上級醫師查房及診療評估

□  營養治療藥物

□完成查房記錄

如果患者可以出院

□通知出院處

□通知患者及家屬明日出

□向患者及家屬交代出院後注意事項,如堅持服藥、複診時間、發生緊急情況處理等

□交待藥物治療療程及觀察事宜

□合併幽門螺桿菌感染者停藥1個月複查14C呼氣試驗,明確是否幽門桿菌是否已根除,必要時複查胃鏡

□  營養治療藥物

□完成出院記錄、出院證明書、病案首頁等,並將出院記錄的副本交給患者

□準備出院帶藥

□如果患者不能出院,請在病程記錄中說明原因和繼續治療的方案,必要時轉入其他路徑

長期醫囑

□內科護理常規

□二級護理

軟食

藥物治療同前

出院醫囑

□今日出

□出院帶藥:參見標準藥物治療方案

抑酸治療6~8周,合併幽門螺桿菌感染者抗幽門桿菌治療10~14天

主要

護理

工作

□基本生活和心理護理

□監督患者用藥

□幫助患者辦理出院手續、交費等事宜

□出院指導

營養、防護等健康宣教

病情

變異

記錄

□無□有,原因:

1.

2.

□無□有,原因:

1.

2.

護士

簽名



醫師

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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