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註解
鱗狀上皮癌,簡稱鱗癌,又名表皮樣癌。是起源於皮膚或粘膜棘細胞的惡性腫瘤。本病可能與長期日光曝盼或接觸焦油物質及砷劑有關。常發生於某些皮膚病的基礎之上,如慢性潰瘍、尋常狼瘡、慢性盤狀紅斑狼瘡、粘膜白斑、燒傷疤痕、射線皮炎等。惡性程度較基底細胞癌高,容易發生轉移。關鍵在於早期診斷、早期治療。
5 治療原則
1.手術治療:尚未發生轉移,且分化較好者,首選手術治療,切除組織應送病檢,判斷是否切除完全,必要時加淋巴結清掃;
2.放射治療:適於年老體弱者,或有手術禁忌,或癌已侵犯軟骨或骨骼,或有淋巴結轉移的患者;
3.鐳射及冷凍療法:主要適於表淺性分化良好的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