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醫宗說約》卷四
2.1 方名
2.2 組成
當歸6兩(酒洗),生地6兩(酒蒸),白芍3兩(酒炒),川芎3兩(酒洗),白朮6兩(漂淨,土炒),條芩4兩(酒炒),陳皮2兩(炒),阿膠(酒浸,溶蜜內)3兩,香附(童便、鹽、酒、醋4制)6兩,砂仁(炒)2兩。
2.3 功效
2.4 用法用量
2.5 加減
月事後期來者,去條芩,加姜灰1兩,蘄艾2兩;肥者,加制半夏3兩,白茯苓4兩;有白帶者,再加白薇4兩;氣虛甚者,加人蔘3兩,茯苓4兩,山藥4兩;如腰痛,加山藥3兩、杜仲3兩。
2.6 製備方法
上爲末,另將益母草2斤半煎膏,和煉蜜及阿膠爲丸,如梧桐子大。
2.7 臨牀應用
1.種子:一婦年四十歲,有十餘年不受胎矣,月事前後不準而又無子,脈來微細兼數,予制女寶丹,服至百日而孕,後產一男。
2.安胎:一女子三十餘歲,有孕至五月間必墮,已三四次矣,予亦以女寶丹加減付之,即產一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