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熱逢源》

清 柳寶詒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論伏邪外發須辨六經形證

傷寒緒論曰∶初發病時,頭項痛腰脊強惡寒足太陽也;發熱面赤惡風手太陽也∶目疼、鼻幹不得臥足陽明也∶蒸熱而渴,手陽明也;胸脅滿痛、口苦足少陽也∶耳聾,及病寒熱往來手少陽也;腹滿、自利而吐,足太陰也;口乾、津不到咽,手太陰也;脈沉細、口燥渴,足少陰也;舌幹不得臥手太陰也;耳聾囊縮、不知人事,足厥陰也;煩滿、厥逆,手厥陰也。醫略曰∶太陽之脈上連風府,循腰脊,故頭項痛腰脊強陽明之脈,挾鼻絡於目,故身熱,目疼,鼻幹不得臥少陽之脈,循脅,絡於耳,故胸脅痛耳聾太陰脈布胃中,絡於嗌,故腹滿嗌幹少陰脈貫腎,絡於肺,系舌本,故口燥舌幹而渴;厥陰脈循陰器,而絡於肝,故煩滿囊縮。凡外感病,無論暴感伏氣,或由外而入內,則由三陽而傳入三陰∶或由內而達外,則由三陰而外出三陽六經各有見證,即各有界限可憑。治病者指其見證,即可知其病之淺深。問其前見何證,今見何證,即可知病之傳變傷寒如此,溫病何獨不熱。素問熱病論、仲景傷寒論均以此立法,聖人復起,莫此易也。近賢葉氏,始有傷寒六經溫病三焦之論,謂出河間。其實溫熱病之法,至河間始詳;至溫病三焦之論,河間並無此說,其書具在,可覆按也。厥後吳鞠通溫病條辨,遂專主三焦,廢六經而不論。殊不知人身經絡,有內外淺深之別,而不欲使上下之截然不通也。其上焦篇提綱雲∶凡溫病者,始於上焦,在手太陰。試觀溫邪初發者,其果悉見上焦肺經之見證乎,即或見上焦之證,其果中下焦能絲毫無病乎?鞠通苟虛心診視,應亦自知其說之不可通矣。況傷寒溫熱,爲病不同,而六經之見證則同;用藥不同,而六經之立法則同。治溫病者,烏可舍六經而不講者哉。

附錄醫悟

表證

發熱惡寒身痛四肢拘急、喘。

太陽經證

頭痛項脊強、脈浮、脈伏。

陽明經證

目痛鼻幹脣焦漱水不欲咽尺寸俱長。

少陽經證

耳聾胸滿脅痛目眩口苦苔滑、脈弦。

表裏

嘔吐寒熱往來頭汗盜汗

太陰經證

∶腹微滿、脈沉實、自利。

少陰經證

∶口燥咽乾而渴、咽痛下利清水、目不明。

厥陰經證

少腹滿囊縮舌卷、厥逆、消渴

太陽腑證

口渴溺赤

陽明腑證

潮熱譫語、狂亂、不得眠自汗手足汗、便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