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明堂灸經》

唐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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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定髮際法

凡灸髮際,如是患人有髮際整齊,根據明堂所說,易取其穴;如是患人,有因疾患後脫落盡髮際,或性本額項無發,難憑取穴,今定患人兩眉中心,直上三寸爲髮際,後取大椎直上三寸爲髮際,以此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