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訂十藥神書》

明 周楊俊;程永培;陳修園;林壽萱;潘霨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乙字花蕊石散

五臟崩損,湧噴血出成升斗者,用此止之。花蕊石(火,存性,研爲粉,不拘多少)上用童便一盅,頓溫調末三錢,甚者五錢,食後服下。男子用酒一半,女人用醋一半,與童便和藥服,使瘀血化爲黃水,服此以後藥補之。潘按∶一治產後敗血不盡,血迷血暈胎衣不下,脈急,不省人事,但心頭溫者,急用一服灌下,瘀血化水而出,其人即蘇,效驗如神。花蕊石須火研,燉分酒醋和童便,功能化瘀爲黃水,輕用三錢重五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