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科理例》

明 汪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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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背上九處不可病癰五

第一入髮際玉枕。亦爲舌本。第二頸項節。第三椎崇骨。第四大椎五臟。第五脊邊肺俞穴。第六夾脊兩邊(膈俞肝俞。)第七脊骨兩邊腎俞二穴。第八後心鳩尾。第九鳩尾附正面五處。不可患癰。第一喉骨爲垂膺。第二當胸爲神舍。第三心鳩尾。第四當兩乳穴。第五臍下二寸爲腸屈附側面三處。不可患癰。耳下近耳後牙車尖央陷中爲喉脈一穴。當膊下一穴爲肩骨承山上三寸一穴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