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科精義》

元 齊德之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論榮衛色脈參應之法

夫天地之道,曰陰與陽;陰陽在人,曰血與氣。蓋血者榮也,氣者衛也;榮者榮於中,衛於外。所以榮行脈中,衛行脈外;脈者,血氣之先也。血非脈則焉能榮於中?氣非脈則焉能衛於外?二者相資而行,內則通於五臟六腑十二經絡;外則濡於九竅四肢百節萬毛。晝夜循行,如環無端,以成其度。會於寸口,變見於脈。故曰氣血者,人之神也;脈者,氣血之神也。所以治病之始,五決爲紀。蓋五決者,五臟色之與脈,當相參應。故曰能合色脈,可以萬全也。凡此不精,雖聰惠辯博,亦不足委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