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脈經》

西晉 王叔和

目錄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病不可灸證第十

微數之脈,慎不可灸,因火爲邪,則爲煩逆,追虛逐實,血散脈中,火氣雖微,內攻有力,焦骨傷筋,血難復也。脈浮,當以汗解,而反灸之,邪無從去,因火而盛,病從腰以下,必當重而痹,此爲火逆。若欲自解,當先煩,煩乃有汗,隨汗而解。何以知之?脈浮,故知汗出當解。脈浮,熱甚,而灸之,此爲實,實以虛治,因火而動,咽燥必唾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