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骨幹閉合短縮術

手術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3 分類

骨科/其它骨與關節疾患手術/下肢縮短的手術治療/骨段截除術

4 ICD編碼

78.2505

5 概述

股骨幹閉合縮短術用於下肢縮短。對於骨骼發育成熟的病人,如果其身高的減低可以接受,骨段截除術則是一種理想平衡肢體長度的手術方法。在股骨最大可截除長度爲5~6cm,而不影響肢體肌肉功能;在脛骨可截除2~4cm。由於股骨周圍肌肉豐富,傷口閉合容易,外觀良好,骨癒合率高,多選擇股骨截骨術。在特殊情況下,如肢體長度的差異主要在脛骨,亦可選擇脛骨骨段截除。Wagnar提出,如需同時矯正成角及旋轉畸形,則可選用骺端截骨術;如僅需縮短長度,則可選擇骨幹截除術。除非爲了矯正成角畸形,一般不選用股骨遠側幹骺端截骨術

6 麻醉體位

選用腰麻或連續硬膜外麻醉側臥位,術側在上。

7 手術步驟

1.截骨  使病人側臥於骨折牀上。用標準的閉合內針固定技術擴大股骨髓腔至所需寬度,將髓腔鋸的鋸刃全部縮回,插入髓腔內,使之測量標尺牢固地頂在大粗隆尖端。根據術前設計的截骨平面調整骨鋸的深度。當助手固定好抵於大粗隆的測量標尺後,逐漸展開鋸刃,使其緊貼髓腔壁,如旋轉受阻,可將鋸刃退回少許。緩慢旋轉髓腔鋸,並逐漸展開鋸刃,直至鋸刃完全展開,骨皮質完全鋸斷(圖3.20.5.2.3-1~3.20.5.2.3-3)。

2.在股骨後側,因股骨嵴的存在,截骨較爲困難,可經皮插入一薄骨刀,協助截斷股骨嵴。

當第1個截骨線完成後,收回鋸刃並將其部分抽出。去除下肢牽引,手法折斷股骨,將遠端股骨在各個方向折成60°~70°,以便撕裂骨膜。重新安放下肢牽引。將測量標尺旋向遠端,用螺母固定。測量標尺推進的長度應與股骨需縮短的長度一致(圖3.20.5.2.3-4)。在第1截骨線的近側,以相同的方法截斷股骨後,取出髓腔鋸。

3.將相應型號的髓腔鑿插入股骨髓腔,鉤住中間骨段的內側面,並劈開。用此鑿將劈開的骨塊推離髓腔。由助手再次拆除牽引,並將股骨遠端推向近側,使劈開的骨塊移至股骨乾的兩側(圖3.20.5.2.3-5),此時可用髓腔鑿輔助推開截骨塊。

4.固定  經大粗隆將導針插入髓腔內,經過截骨處進入股骨遠端。選擇一適當直徑的髓內針固定。如選用交鎖髓內針,則必須糾正旋轉畸形。在截骨前應將斯氏針穿入股骨外髁及大粗隆,作爲控制旋轉的標記。

8 術後處理

下肢石膏託固定3周,固定期間行股四頭肌收縮鍛鍊。3周後拆除石膏託,逐漸行膝關功能鍛鍊。如未應用交鎖髓內針,爲防止截骨端分離和旋轉畸形,應行管形石膏固定。6周後拆石膏拍片,若達到臨牀癒合,可扶拐不負重鍛鍊,骨癒合牢固後,可負重鍛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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