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試劑
致敏物:致敏物的種類很多,根據具體需要而選用。致敏物的理化性質差異較大(表1)。
爲防止水或有機溶劑的蒸發,最好新鮮配製。粉末致敏物可將其撒在經蒸餾水浸溼的紗布上,直接貼敷於皮膚上。紡織品、毛皮等可剪成1~2cm大小後再貼敷。
8 操作方法
(1)皮內注射法
於注射後24~48h觀察結果,測量紅暈及硬結直徑,硬結直徑≥5mm爲陽性,若硬結較小,可能是交叉反應。若在4~18h出現紅腫可合併有速髮型超敏反應。
(2)斑貼試驗
斑貼試驗是診斷接觸性皮炎的標準方法。測試部位常選擇在背、臂、腿部皮膚。
②取1cm2大的四層紗布飽蘸試驗用的溶液,敷貼在受檢者前臂屈面或背部正常皮膚上,蓋以1.5cm2方形或圓形不通氣的玻璃紙或蠟紙,再用稍大一點的膠布固定。粉劑則撒在用生理鹽水浸溼的紗布上,同法貼敷於皮膚表面。
③如需同時測定多種試劑,貼敷點間距離至少4cm以上,每一試驗標記明確。
10 化驗結果臨牀意義
(1)升高:
②SK-SD、DNCB、PHA:強陽性爲T淋巴細胞功能正常。
(2)降低:
①OT、PPD:粟粒性結核時反應減弱,也可能爲陰性。未感染結核菌的健康人接種卡介苗時,陽性或陰性均爲正常。惡性腫瘤、白血病、病毒感染性疾病、70歲以上、自身免疫性疾病、結核組織病等後天性細胞免疫功能缺陷(T細胞系統)反應減弱。
②SK-SD、DNCB、KLH、PHA:先天性細胞免疫功能缺陷綜合徵(T細胞系統)通常是陰性。惡性腫瘤、白血病、自身免疫性疾病,結締組織病等發生後天性細胞免疫功能缺陷(T細胞系統)時這些皮膚反應減弱、類肉瘤病無細胞免疫功能缺陷綜合徵時,這些皮膚反應全部減弱爲多。
11 附註
(1)試驗過程中一旦發生強烈反應,則應隨時去除試劑並給予相應處理,治療原則同接觸性皮炎,有糜爛滲出者應溼敷,紅腫者以洗劑每日多次外用,嚴重者內服皮質類固醇激素。
(2)試劑應純淨不含雜質。
(3)試劑濃度應無刺激性,但不宜過低。
(4)皮炎急性發作期間不宜進行試驗。
(5)對膠布過敏者,應避免使用。
(6)化學結構相似的試劑可產生交叉過敏,但反應一般較弱於原來的致敏物質。
(8)儘量避免在炎熱夏季做試驗,因氣溫高影響局部散熱,可以產生非特異的刺激作用。
光斑貼試驗:有些物質在人皮膚內吸收光波後轉變爲變應原,繼而引起遲髮型超敏反應,此爲光接觸性過敏。這種病人單獨接觸變應原並不發生反應。試驗時先讓患者接觸變應原,然後曝光纔會產生陽性反應,此爲光斑貼試驗。方法是將同一變應原做三個斑貼試驗,繼用黑布或黑紙覆蓋,分別標明序號Ⅰ、Ⅱ、Ⅲ,在48h後觀察1號結果,Ⅱ號則讓其曝光30min(用320~450nm波長紫外線,光源亦可是自然光、Wood燈、Kromayer燈、氤弧燈、碳弧燈、“黑光”等),繼續覆以紗布或黑紙。96h後觀察Ⅱ和Ⅲ號。結果,凡Ⅰ、Ⅲ號爲陽性(即48h和96h對照均爲陰性),僅Ⅰ號顯示紅斑、水腫或水皰爲光斑貼試驗陽性。